中共資陽市委組織部 資陽市人事局
關于二○○九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為滿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20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陽人才網、資陽人事考試網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0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0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的,其具體含義是:
1.此類職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yè)生招考。
2.“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不含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后再進入學校就讀的高校畢業(yè)生,其入校前的基層工作時間可計算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
3.“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2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止報名時,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二)招考范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35周歲(1973年11月9日-1991年11月9日期間出生)之間,其中森林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獲得博士學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68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人員、批準錄用后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被取消公務員報考資格的人員、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資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見附件)。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208名,其中縣(市、區(qū))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65人,鄉(xiāng)鎮(zhèn)機關143人。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網絡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09年11月10日-11月14 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照片審查、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工作由各縣(市、區(qū))人事局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09年資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報考者的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第1-2天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照片審查,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09年資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網上繳費
經審查合格的考生,須于2009年11月10日-11月16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網上繳費。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人事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資陽人才網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筆試考試后于12月7日-12月18日(節(jié)假日、雙休日除外)憑上述有效證件到資陽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資陽市廣廈路市政府2號樓705房間)辦理減免手續(xù)。
(三)打印準考證
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09年11月30日-12月5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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