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具有很強中國特色的信訪制度,近些年來不斷地吸引著我們的眼球!靶旁L大隊”、“上訪村”、“上訪專業(yè)戶”這些詞語經(jīng)常在我們耳邊響起。從1995年第一部《信訪條例》頒布,到去年1月5日,國務院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新的《信訪條例》(修正草案)。彈指十年間,據(jù)相關部門統(tǒng)計,全國信訪數(shù)量連續(xù)數(shù)年一路高漲,幾成“信訪洪峰”態(tài)勢。信“訪”不信“法”,信訪對司法權(quán)威的消解遭到詰問,我們究竟是應該信“訪”呢,還是應該信“法”?
“上訪去!”幾乎成了遇到不平事時老百姓們的口頭語。往深層次探究,信“訪”不信“法”行為的背后,無疑是傳統(tǒng)文化觀念和情結(jié)在起作用。我國自古以來封建傳統(tǒng)法制里,行政權(quán)與司法權(quán)不分,“行政衙門”往往同時又是一地的司法機關。這種傳統(tǒng)意識在農(nóng)村地區(qū)尤其突出,“人治”模式的思維方式在很多地方還相當普遍,老百姓認為有事就應該找領導,尤其找上級領導,上級領導還不行,就找中央。領導干部呢,則還是習慣于批條,對具體案件進行批示,下級官員則習慣于按批示辦事。上級領導幾個字的批條比法院幾千字的判決書往往都好使。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這種以人治為線索,貫穿上級領導、下級官員和老百姓的政治邏輯,形成了內(nèi)在的循環(huán),進一步加劇了群眾對信訪的依賴。
上訪難,難于上青天!據(jù)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于建嶸對632位進京上訪農(nóng)民的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55.4%的上訪者因上訪被抄家或沒收財物,53.6%的上訪者因上訪被一些受干部指使的人打擊報復。既然信訪這么難,那我們的老百姓為何甘愿受這種苦,冒這種險“誓死上訪”呢?為何寧可信“訪”也不信“法”呢?
在接受于建嶸等人問卷調(diào)查的632位進京上訪農(nóng)民中,有401位在上訪前到法院起訴過,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占到42.9%,認為法院不依法判決導致自己敗訴的占54.9%。原來,不是我們的百姓不信“法”,而是法院一次又一次的讓他們失望。“如果法院公正審判,而且不收老百姓的費,按時處理問題,那還用什么上訪。俊边@是一位在京上訪的農(nóng)民接受《半月談》記者采訪時說的一句話,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上訪群眾的共識和普遍心態(tài)。打官司要錢,法院效率太低,法院的公正值得懷疑……所有這些都促使百姓去找他們心目中的“青天”,找政府!
如果我們的法院門檻能再低一些;如果我們的司法機關的態(tài)度能再好一些;如果我們的普法教育做的再深入一些;如果我們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口號真的能變成實際行動;那么我相信,信“法”的群眾就會多起來,矛盾就會少很多。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早已寫入我們的憲法,依法治國不再只是一句口號。造成老百姓長期將信訪當作“最后的依賴”,很少把司法視為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的原因,既有原來我們對信訪制度定位的問題,但更多的是我們現(xiàn)在的司法成本太高,案件審結(jié)效率太低,司法公正存在問題造成的。但是克服司法腐敗還是要比克服信訪造成的危害相對容易得多。新《信訪條例》將處理、化解民間糾紛等功能從行政機關信訪受理范圍與信訪功能中分離出來,是符合我國信訪制度漸進改革的總體思路的,也是引導信訪人依法、理性信訪來維護自己合法權(quán)益的途徑之一。這些措施都將進一步促使信訪恢復其應有的職能,而把司法的職能還予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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