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考生資格確認等事宜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現(xiàn)就2013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統(tǒng)(即省直監(jiān)獄、勞教所)招考公務員考生現(xiàn)場資格確認及警務技能(體能)測試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確認時間與地點
時間: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
地點: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學府路503號,乘343路車到新建公司站或乘68、104、114路車到終點下車)圖書館陽光大廳。
二、參加資格確認考生范圍
根據筆試成績和有關規(guī)定,按招考計劃人數(shù)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確認考生人選。列入該人選名單的考生,必須參加現(xiàn)場資格確認,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如出現(xiàn)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確認不合格等情況,將按規(guī)定遞補有關考生參加資格確認,遞補人員名單在黑龍江省司法廳網站(網址:www.hljsf.gov.cn)公布或通過電話通知遞補人員,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
三、資格確認考生應攜帶的證件及材料
1、所有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
2、須加試警務技能(體能)的考生應攜帶2張1寸同版免冠照片(須在照片背面粘貼雙面膠)。
3、2013屆統(tǒng)招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該材料應包括學歷、專業(yè)、入學與畢業(yè)時間、是否統(tǒng)招等內容;非2013屆統(tǒng)招畢業(yè)生須攜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的,應提供所在單位證明材料(含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招考條件要求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應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材料內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等。
6、招考條件中有戶籍限制的,考生須提供戶口原件及復印件;招考條件中要求具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護士資格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等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確認程序
1、考生到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圖書館后,經工作人員引導與安排,排隊進入資格確認工作現(xiàn)場。上午審查筆試準考證號尾數(shù)為雙號的考生,下午審查筆試準考證號尾數(shù)為單號的考生。
2、考生持有關證件及材料到審查臺接受查驗,留存有關證件復印件及證明材料;經審查合格的:
(1)對于不須加試警務技能(體能)的考生,資格確認結束;
(2)對于須加試警務技能(體能)的考生,工作人員將已貼好照片的警務技能(體能)測試準考證發(fā)給考生,考生持該證到確認臺加蓋印章后,資格確認結束。
3、資格確認結束后,考生應盡快退場;如有疑難問題,可到查詢臺尋求幫助。
五、關于警務技能(體能)測試
考生應妥善保管警務技能(體能)測試準考證,如有遺失、損毀后果自負。警務技能(體能)測試具體日期將在黑龍江省司法廳網站(網址:www.hljsf.gov.cn)另行公告,請考生務必及時查詢周知。
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