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15家事業(yè)單位,共招聘4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及招聘范圍
(一)報名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資格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二)招聘范圍
招聘對象為社會在職人員、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和海外留學歸國人員,視具體崗位而定,具體要求如下:
1.招聘崗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于具有一定社會工作經歷(不含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報考(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yè)生)。
2.招聘崗位面向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的,限于具有北京常住戶口、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能夠正常參加2019年就業(y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以及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
3.招聘崗位面向應屆畢業(yè)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能夠正常參加2019年就業(y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
4.招聘崗位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完成學業(yè)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飘厴I(yè)生);或高等教育應屆畢業(yè)當年從本市入伍且2018年退出現役的服役期滿退役士兵報考。
5.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所有成績須全部通過,無補考及重修,2019年8月前須取得報到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6.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海外留學生需符合進京條件及落戶政策要求。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4月22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時間內(Email以發(fā)出郵件日期為準)將填寫完整的《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發(fā)至報考單位聯系人郵箱,報名表上須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郵件名和附件的題目統(tǒng)一為:“姓名—應聘崗位—學校—學歷—專業(yè)”。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各招聘單位根據用人需求、應聘者學歷學位、專業(yè)方向等內容進行篩選,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四、考試安排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公共基本能力測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2.合格標準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可登錄市經信局門戶網站查詢成績。招聘崗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將在市經信局門戶網站公布,考生可根據網上筆試成績公示內容參加資格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入圍人員須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集中進行資格審查。攜帶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頁);
2.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格、職稱等材料;
3.《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右上角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由考生本人在表格右下角簽字;
4.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和年限的,須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5.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攜帶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成績單和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6.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崗位能力測試
招聘崗位僅組織面試的,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等于面試成績;招聘崗位同時組織面試和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崗位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50%。面試、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考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崗位能力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布綜合成績
考試測評環(huán)節(jié)結束后在市經信局網站公布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60%。筆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體檢與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筆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均不低于60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1.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階段。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六、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崗位能力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經信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
七、報考注意事項
1.工作經歷及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3月1日。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附件1)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填報同一事業(yè)單位多個崗位、或填報經信局多個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的,報考的所有職位均視為無效;
3.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
4.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要求,并按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要求認真逐項填寫。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或表述不清,導致無法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5.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6.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應保持暢通,因聯系不暢導致的后果,責任自負;
7.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八、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1.資格復審、體檢、政審調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到的;
5.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畢業(yè)的;
6.提供虛假材料的;
7.進京審批落戶手續(xù)不合格的;
8.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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