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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債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檢驗考生對國債基礎理論和我國國債實務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以提高考生對國家債務形勢的分析判斷能力和對國家債務政策的理解能力。
考試內容:
。ㄒ唬 國債的性質和功能
掌握國債的定義和性質;掌握國債的主要功能及其原理。
國債也稱公債,是政府以其信用為基礎,通過借款或發(fā)行有價證券向國內外籌集財政資金所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國債的債務人是國家(政府),一般由中央財政承擔還本付息責任。1979年恢復發(fā)行外債,1981年恢復發(fā)行內債。
1. 國債的性質
1)是特殊的財政范疇,通過信用方式籌集的補充性財政收入,具有償還性,由購買者自愿認購;
2)是特殊的債務范疇,以政府信譽為擔保,以政府稅收收入作為償還物質基礎,被稱為“金邊債券”。
2. 國債的功能
1)彌補財政赤字,調劑國庫資金周轉,平衡財政收支
彌補財政赤字的方式:增加稅收,向銀行借款或透支,向社會發(fā)債。
通過發(fā)行國債彌補財政赤字,平衡財政收支,是我國國債的基本功能。
國債是市場經濟體制下財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2)動員閑置社會資源,籌集建設資金,維持經濟穩(wěn)定增長
國債所籌集的資金主要用于非經營性項目建設。
國債是政府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
3)具有連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功能。
貨幣政策主要通過調節(jié)存款準備金比率、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業(yè)務來調控貨幣流通量。公開市場業(yè)務是中央銀行最常用的貨幣政策工具,其交易對象主要是國債。
一方面,國債一般由財政部發(fā)行,是市場經濟體制下重要的財政政策工具;另一方面,中央銀行通過買賣國債的公開市場業(yè)務調節(jié)貨幣供應量和利率水平,這又與貨幣政策聯系起來。
。ǘ 國債的種類和結構
掌握國債的各種分類。掌握各種債券的特點,掌握國債結構的含義和分類,熟悉不同國債結構的特點。
1.國債的種類
1)按應債資金來源,分為內債、外債
2)按償還期限分為,短期國債(1年期內)、中期國債、長期國債(10年期上)和永久國債(沒有規(guī)定還本期限,只規(guī)定按時付息)
3)按舉借對象和用途,分為國庫券、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國家建設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轉換債、特種定向債券、專項國債、定向國債、特別國債等多種債種。
特種國債只向企業(yè)和單位發(fā)行;財政債券、專項國債、定向國債只向銀行及金融機構發(fā)行;特種定向債券向養(yǎng)老保險基金和待業(yè)保險基金及其它社會保險基金定向發(fā)行。
4)按發(fā)行憑證,分為有紙國債和無紙國債。有紙國債即實物債券(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無紙國債也稱非實物債券,分為憑證式和記帳式兩種。憑證式:可記名,可掛失,不流通,可隨時提前兌取,受到我國城鄉(xiāng)居民歡迎;記帳式:多以電子帳戶為依托,發(fā)行成本低,效率高,可流通。
5)按付息方式,分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定期付息和貼現國債。
6)按流通與否分:可流通和不可流通國債?闪魍ǎ喝缃陙砦覈罅堪l(fā)行的記帳式國債;不可流通:如我國發(fā)行的憑證式國債。
2.國債的結構
國債結構是指一國各個種類國債的相互搭配和有機組合。
在國債中對經濟影響較大的是國債的期限結構和國債持有者結構的選擇與確定
1)國債期限結構,即長、中、短期國債之間如何搭配的問題;長期國債,有助于基礎產業(yè)和基礎設施的發(fā)展,中短期國債特別是短期國債,一般用于彌補赤字或調劑資金周轉。
2)國債持有者結構,即各類企業(yè)、機構和各階層居民認購國債比例。
國債持有者越集中,成本越低,管理容易。社會財富的分配相對比較平均,決定了我國國債總體相對分散。改革開放初期,國債主要由企業(yè)認購;20世紀90年代以來,居民個人逐漸成為國債主要認購者。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機構投資者成為重要應債主體。
。ㄈ 國債的發(fā)行、流通和償還
熟悉國債發(fā)行的一般方法及其特點,掌握我國國債的發(fā)行方法;掌握國債流通的含義及我國國債流通的主要方式;掌握國債償還的主要方法及其優(yōu)缺點;熟悉國家償債資金的主要來源及限制條件。
1.國債的發(fā)行
國債發(fā)行方式:公募法 (直接與間接)、包銷法(承受法:中央銀行包銷、商業(yè)銀行包銷、金融集團包銷)、交付法、公賣法
我國的國債發(fā)行方法:直接發(fā)行(89年前強制派購、代理機構推銷、定向募集)、代銷、承購包銷、招標拍賣
目前我國國債發(fā)行的主要方式是承購包銷方式。
2.國債的流通(指國債的轉讓、變現)
國債流通轉讓的具體方式:國債貼現、國債現貨交易、國債期貨交易、國債回購業(yè)務。
國債現貨交易是我國國債流通的最主要方式;
國債回購業(yè)務屬于融資活動,回購業(yè)務必須在國家批準的證券交易場所和融資中心進行,回購券種只能是國庫券,回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3.國債的償還
。1)國債的償還方式:
1)買銷償還法(收買償還法,市場償還法)。優(yōu)點:償還成本低,操作簡單,并可體現政府的經濟政策;缺點:在于背離了國債償還期限的信用契約。
2)比例償還法(直接償還法)。優(yōu)點:國債的償還嚴格遵守了信用契約;缺點:償還期限固定,政府機動性小。
3)輪次償還法
4)抽簽償還法
5)一次償還法
6)先付利息后還本償還法
2)償債資金的主要來源:
1)預算直接撥款,實質上是用現期稅收來償還前期國債;
2)預算盈余;
3)償債基金;
4)發(fā)新債還舊債。
我國目前采用的主要方法是預算直接撥款和發(fā)新債還舊債。
建立償債基金,應成為今后償還國債的主要資金來源。
(四) 國債負擔與規(guī)模
掌握國債負擔的含義和表現形式;熟悉國債規(guī)模的影響因素;掌握衡量國債適度規(guī)模的主要指標。
1國債負擔
國債的發(fā)行收入和作為償債資金主要來源的稅收,均取自于企業(yè)和個人,構成他們的負擔,即國債負擔。
表現形式:國債發(fā)行后的稅收負擔;不同代人之間的國債負擔;發(fā)行國債而導致的“擠出”性負擔;外債負擔。
2.國債規(guī)模
舉債規(guī)模適度與否取決于:1)認購人的應債能力2)國家的償債能力3)國債的使用效益。
衡量國債適度規(guī)模的主要指標:
1)債務負擔率:國債余額與當年GDP的比率。國際上認為不應超過60%,我國目前為10%.
2)債務依存度:本年度國債發(fā)行額與當年財政支出的比率。國際上認為25%是警戒線,但該指標不常用。
3)償債率:本年度國債還本付息額與當年財政收入的比率。發(fā)達國家一般在10%以上,我國目前是20%.
衡量外債指標:外債償債率(年度本息償還額與收入),負債率(外債余額與當年GNP),債務率(外債余額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