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德育過程
一、德育過程的概念
(一)德育過程的概念
德育過程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借助于德育內容和方法,進行施教傳道和受 教修養(yǎng)的統一活動過程,是促使受教育者道德認識、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 為發(fā)展的過程,是個體社會化與社會規(guī)范個體化的統一過程。
(二)德育過程與品德形成過程的關系
德育過程與品德形成過程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qū)別。從聯系來說,德育只有遵循人 的品德形成發(fā)展規(guī)律,才能有效地促進人的品德形成發(fā)展,而人的品德形成發(fā)展也離 不開德育因素的影響。兩者的區(qū)別主要是:從受教育者角度看,德育過程是受教育者 個體品德的形成發(fā)展過程,是在教育者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的影響下, 受教育者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品德的過程,是培養(yǎng)和發(fā)展受教育者品德的過程。教育 者根據社會發(fā)展所提出的要求,依據學生特點,以適當的方式調動受教育者的主觀能 動性,從而將相應的社會規(guī)范轉化為學生的品德,不斷提高學生的道德水平。而品德 形成過程是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結構不斷建構完善的過程。品德形成過程屬于人的發(fā)展 過程,影響這一過程實現的因素包括生理的、社會的、主觀的和實踐的等多種因素。
二、德育過程的規(guī)律
(一)學生的知、情、意、行諸因素統一發(fā)展的規(guī)律
1. 知、情、意、行是構成思想品德的四個基本要素
德育過程是培養(yǎng)學生品德的過程。學生品德是由思想、政治、法紀、道德方面 的認識、情感、意志、行為等因素構成的。這四個因素簡稱為知、情、意、行。它 們既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
知,即道德認識,是人們對道德規(guī)范及其意義的理解和掌握;對是非、善惡、 美丑的認識、判斷和評價,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道德識辨能力,也是人們確定對 客觀事物的主觀態(tài)度和行為準則的內在依據。
情,即道德情感,是人們對社會思想道德和人們行為的愛憎、好惡等情緒態(tài)度, 是進行道德判斷時所引發(fā)的一種內心體驗。它伴隨品德認識而產生、發(fā)展,并對品 德認識和品德行為起著激勵和調節(jié)作用。判斷積極或消極情緒體驗好壞的標準,是 看它跟何種品德認識相聯系以及它在“長善救失”中的地位和作用。
意,即道德意志,是為實現道德行為所做的自覺努力,是人們通過理智權衡, 解決思想道德生活中的內心矛盾與支配行為的力量,它常常表現為用正確動機戰(zhàn)勝 錯誤動機、用理智戰(zhàn)勝欲望、用果斷戰(zhàn)勝猶豫、用堅持戰(zhàn)勝動搖,排除來自主客觀 的各種干擾和障礙,按照既定的目標把品德行為堅持到底。
行,即道德行為,是人們在行動上對他人、社會和自然所做出的行為反應,是 人的內在的道德認識和情感的外部行為表現,是衡量人們品德的重要標志。道德行 為包括一般的行為和經多次練習所形成的道德行為習慣。道德行為受道德認識、道 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支配、調節(jié),同時又影響道德認識、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
2. 知、情、意、行之間的關系及其發(fā)展
德育過程的一般順序可以概括為提高道德認識、陶冶品德情感、鍛煉品德意志 和培養(yǎng)品德行為習慣。有人將德育工作總結概括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持之以 恒,導之以行”,這是符合德育過程規(guī)律的。知、情、意、行四個基本要素是相互作 用的,其中,“知”是基礎,“行”是關鍵。德育的具體實施具有多種開端,即不一 定遵守知、情、意、行的一般教育培養(yǎng)順序,而可根據學生品德發(fā)展的具體情況, 或從導之以行開始,或從動之以情開始,或從鍛煉品德意志開始,最終促使學生品 德在知、情、意、行等方面和諧發(fā)展。
(二)學生在活動和交往中形成思想品德的規(guī)律
1.學生的思想品德是在社會交往活動中形成的,沒有社會交往,就沒有社會道德
學生的思想品德是在積極的活動和交往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fā)展起來的,同時又 是在活動和交往中表現出來并接受其檢驗的。形成一定的品德,也是為了更好地適 應和參與社會活動和交往,創(chuàng)造新的生活。因此,教育者應把組織活動和交往看做 德育過程的基礎。活動和交往的性質、內容、方式不同,對人的品德影響的性質和
作用也不同。
相關推薦:2010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心理學》知識點梳理匯總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