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方式和考試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频目忌鑵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升本及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考試范圍以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具體詳情請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詢。
(二)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于9月20日、21日在銀川市統(tǒng)一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
?茖哟
(高中及以上
學歷起點?疲 |
本科層次
(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 |
法律碩士
(法學) | ||||||||||||
9月20日上午 |
行政職業(yè)
能力測驗
9:00-11:00 |
行政職業(yè)
能力測驗
9:00-11:00 |
行政職業(yè)
能力測驗
9:00-11:00 | ||||||||||||
9月20日下午 |
申 論
14:00-16:30 |
申 論
14:00-16:30 |
申 論
14:00-16:30 | ||||||||||||
9月21日上午 |
文化綜合
(歷史、地理、
政治)
9:00-11:30 |
民法學
9:00-11:30 |
專業(yè)綜合Ⅰ
(刑法學、民法學)
9:00-12:00 | ||||||||||||
9月21日下午 |
專業(yè)綜合Ⅱ
(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14:00-17:00 |
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為160分。
回族考生,其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10分。
(四)筆試合格線和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筆試結束后,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jù)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職位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合格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專業(yè)性強、生源少的職位,以及寧南山區(qū)九縣(區(qū))招考職位,可在全區(qū)統(tǒng)一合格線基礎上,經(jīng)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適當降低分數(shù)段或降低面試開考比例。
(五)資格復審:面試前,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招錄機關對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被取消資格者,由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考生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擇業(yè)通知書(派遣證) ;退役士兵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三項目”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服務合格證、審批機關服務期滿兩年相關證明材料;優(yōu)秀青年須提供縣以上團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六)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面試時間:具體時間由各招錄單位負責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
3.面試工作根據(jù)《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七)考生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八)考試總成績如果不是整數(shù)的,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九)如果同一錄用職位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總成績也相同,則按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