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各級機關2014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北京市東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東城區(qū)各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參加2014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地點
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才服務中心(地圖及乘車路線見附件)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青年湖北里10號樓一層
工作時間聯系電話:8413.5479(僅提供位置及乘車路線咨詢,資格復審相關問題請聯系招考單位。)
注:資格復審現場停車位有限,請盡量乘坐公交前往。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月15日(周三)至1月16日(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一)報考面向2014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qū)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二)報考面向2014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三)報考面向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四)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相關勞動合同書原件及社保繳費證明)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北京市東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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