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強曾擔任國家旅游局駐倫敦等地旅游辦事處主任,他違規(guī)將自己與妻兒探親的機票等費用公款報銷,金額共計9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楊強有期徒刑1年。(4月10日《京華時報》)
若問貪污腐敗是否有利可圖?點頭的肯定比搖頭的多。否則也不會出現(xiàn)多如牛毛的貪官污吏和已成氣候的仇官情緒。但在筆者看來,貪污腐敗絕對是一筆“穩(wěn)賠不賺”的買賣。
以此次“出鏡”的干部楊強為例,為了區(qū)區(qū)9萬余元獲刑1年,后半生的退休金基本打了“水漂”,聲名、信用等方面的“軟組織損傷”更是無法用數(shù)字來計算。您說這到底值不值?倘若世上真有后悔藥可買,相信涉事干部楊強就是傾其所有,也會搶購一粒。
也許有人會說,楊強是小貪小腐,不足為證,有些貪官就是在“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那我們再來見識一下“大貪首腐”們的下場。受賄3000余萬的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算得上“貪腐界”里的“大塊頭”。如今怎樣?照樣落得個鐵窗冷壁、牢底坐穿的下場。別說封妻蔭子,想見親人一面都難上加難。
想先撈夠本再一溜了之?先不說“鐵腕治裸”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已經(jīng)基本將貪官外逃的后路切斷,就算是哪個“腐老太爺”僥幸越洋成功,也照樣有獵狐行動等著收拾他們。外逃又回國自首的鳳城原市委書記王國強、欲外逃又被捉回的人民大學招生辦原主任蔡榮生便是最好的證明。
想緊捂蓋子,當個“悶頭財主”?那您可真是out了。當前,反腐肅貪的形勢一浪高過一浪,各種巡視組、檢查組更是四處明察暗訪,哪里還有揭不開“腐敗醬缸”?看看三番五次拒絕提拔的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舍出政治前途不要,都沒捂住腐敗的“老巢”。誰還能拼得過他?
在筆者看來,就目前而言,貪污腐敗基本上包括三個步驟:一是腐化墮落,把國家的錢揣進自己兜里;二是東窗事發(fā),把吃進去的錢再吐出來;三是接受懲罰,或徹底和自由say goodbye,在悔恨中度此余生?偠灾,清正是寶、廉潔是福,貪污腐敗注定是一筆“賠錢丟臉又要命”的買賣,為官者萬不可動歪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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