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部門的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和《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職位表》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http://www.scs.gov.cn查詢。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部門聯(lián)系。
(二)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1日8:00至8月22日18: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登錄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專用網(wǎng)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6),或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http://www.scs.gov.cn),點擊“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進入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并選擇參加筆試地點(城市)。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jù),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2.報名人員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B以下)。
3.報名人員填報職位后,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或《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統(tǒng)稱《報名推薦表》),并不得進行改動。如需對《報名推薦表》的有關內容進行修改,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且須重新下載打印。
4.報名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內),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改報職位或退訂職位后報考新職位,需重新下載報名推薦表,審核蓋章并再次上傳。
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由省(區(qū)、市)黨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推薦報名, 不接受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在報名及資格審查階段可自主選擇或修改參加筆試地點(城市),未選擇的報名人員將統(tǒng)一安排在北京參加筆試;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或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部門收到報名人員上傳的《報名推薦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8月13日8:00至8月24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對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或選調職位,報名人員只進行網(wǎng)上填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報名推薦表》的,各部門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應根據(jù)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并重新選擇原職位報名。
(四)打印準考證
2016年9月7日8:00至9月10日18: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可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經(jīng)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面試人選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各部門經(jīng)與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處級公開遴選職位和公開選調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A類),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類),滿分均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9:00—12:00?荚嚨攸c設在北京、呼和浩特、長春、上海、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廣州、南寧、成都、昆明、拉薩、西安、蘭州、烏魯木齊等17個城市(考生可自主選擇),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9月30日8:00以后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查看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10月8日8:00以后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查看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部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各部門可根據(jù)需要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部門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疾鞂ο笈c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數(shù)量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
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各部門將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疾旖M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等情況,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各部門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分別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忌栽阜艞夊噙x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報考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的,可直接任職。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
010—84233019、84233020
技術咨詢電話:
010—84234344、84234359
考務咨詢電話:
010—64401263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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