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考試題型、題量
客觀題:單選題,共20題(20分);多選題,共15題(15分);判斷題,共15題(15分)。
主觀題:計算題,共4題(20分);綜合題,共3題(30分)
二、重點章節(jié)及分值分布
重點章節(jié):
流轉稅的三大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
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小稅種:關稅、土地增值稅
分值分布:
第一章概論、第十六章程序法、第十七章稅務行政法制(共10分左右)
第二至十五章實體法(共90分左右),其中
1.第2、3、4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共30分左右;
2.第5章至第13章(總分共30分多)
3.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總分共不到30分)
三、稅法考試的特點
1.題量較大:50道客觀題,7道計算綜合題。
2.跨章節(jié)的綜合題,流轉稅結合出題,所得稅之間的結合,所得稅與流轉稅、小稅種的結合出題。
3.考核的細致而全面,章章有題,特別客觀題,容易忽視。需要在考前認真而細致看教材。
第一章概論
歷年出題均在客觀題型(多選、判斷),題量1~2題,分數(shù)1~2分
一、稅收法律的構成
主體:雙方、對納稅方屬地兼屬人管理、主體雙方地位平等,但權利義務不對等
二、稅法構成的要素
1.納稅人:與負稅人相結合
2.征稅對象:區(qū)分稅種的標志
3.稅率:稅額占征稅對象的比重,稅率的表示可以是比例的、累進的、定額的;
三、稅法的制定
制訂的主體及對應的法律級次,注意授權立法中是5個暫行條例,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已經(jīng)失效。
四、稅法制定后的實施原則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
五、我國現(xiàn)行的稅法體系
實體法中的流轉稅是納稅人、負稅人不一致的,具有轉嫁性的;所得稅、負稅人一致
目前,我國稅制基本上以間接稅和直接稅為雙主體
六、稅收的征收機關和收入的劃分
國稅和地稅的征收范圍,僅記一方面就可,余下必定是另一稅務機關征收。注意海關征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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