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第五條)
1. 主責任與補充責任
(1)所謂主責任,是指行為人本人首先承擔的民事責任。在注冊會計師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中,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對外公布是被審計單位,因此被審計單位承擔主責任。
(2)補充責任是指對主責任的補充清償責任。注冊會計師作為財務報表信息的鑒證者,在其存在過失的情形下,應當承擔補充責任。
(3)當主責任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不足部分由承擔補充責任的人來清償。
2.連帶責任的認定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業(yè)務活動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實報告并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具體情形包括:
(1)與被審計單位惡意串通;
(2)明知被審計單位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3)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作不實報告;
(4)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利害關系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5)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的重要事項有不實內容,而不予指明;
(6)被審計單位示意作不實報告,而不予拒絕。
【例題3·多選題】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1年度財務報表。A注冊會計師可能因出具不實報告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被追究連帶責任的情形有( )。
A.與甲公司惡意串通
B.甲公司示意作不實報告,而不予拒絕
C.明知甲公司的財務會計處理直接損害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作不實報告
D.明知甲公司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答案】ABCD
【解析】《司法解釋》第五條明確了六種典型的可能被追究連帶責任的情形,以上四個選項均屬于將被追究連帶責任的情形。
3.補充責任與連帶責任的界定
《司法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了事務所在故意情況下,應當與被審計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六條和第十條規(guī)定了事務所在過失情況下,根據過失大小承擔補充責任。
【例題4·單選題】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2013年4月30日媒體曝光甲公司對外披露的2012年財務報表存在嚴重高估當年資產和利潤的虛假信息,投資者X、Y、Z等因大量購買甲公司股票而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投資者X、Y、Z等將甲公司和ABC會計師事務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如果投資者X、Y、Z等以ABC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審計報告并致其遭受損失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下列有關賠償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如果ABC事務所與甲公司惡意串通出具不實審計報告,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B.如果ABC事務所因出具不實報告而承擔連帶責任,賠償金額應以不實審計金額為限
C.如果ABC事務所已在法定審計報告中限定了報告的使用者,若利害關系人不屬于限定的報告使用者,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免責
D.如果ABC事務所沒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而出具不實審計報告,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答案】D
【解析】選項D正確。根據《司法解釋》第六條和第十條,ABC會計師事務所沒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屬于過失,在事務所存在過失情況下,根據過失大小承擔補充責任。
七、過失責任和過失認定標準(第六條)
1.過失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業(yè)務活動中因過失出具不實報告,并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過失大小確定其賠償責任。
2.注冊會計師的過失(普通過失和重大過失)
(1)普通過失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業(yè)過程中沒有保持應有的職業(yè)關注,沒有嚴格按照執(zhí)業(yè)準則的要求從事審計工作。
(2)重大過失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缺乏最起碼的關注,沒有遵守審計準則的最低要求。
3.判定存在過失責任的情形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職業(yè)謹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導致報告不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過失。具體情形包括:
(1)違反《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條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
(2)負責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以低于行業(yè)一般成員應具備的專業(yè)水準執(zhí)業(yè);
(3)制定的審計計劃存在明顯疏漏;
(4)未依據執(zhí)業(yè)準則、規(guī)則執(zhí)行必要的審計程序;
(5)在發(fā)現可能存在錯誤和舞弊的跡象時,未能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予以證實或者排除;
(6)未能合理地運用執(zhí)業(yè)準則和規(guī)則所要求的重要性原則;
(7)未根據審計的要求采用必要的調查方法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8)明知對總體結論有重大影響的特定審計對象缺少判斷能力,未能尋求專家意見而直接形成審計結論;
(9)錯誤判斷和評價審計證據;
(10)其他違反執(zhí)業(yè)準則、規(guī)則確定的工作程序的行為。
【例題5·多選題】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2013年4月30日媒體曝光甲公司對外披露的2012年財務報表存在嚴重高估當年資產和利潤的虛假信息,投資者X、Y、Z等因購買甲公司股票而遭受經濟損失將甲公司和ABC會計師事務所告上法庭。根據《司法解釋》第六條,ABC會計師事務所如果沒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屬于過失,下列情形中屬于過失的有( )。
A. ABC會計師事務所委派低于行業(yè)一般成員應具備的專業(yè)水準人員執(zhí)行甲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
B.審計項目合伙人在得知甲公司2012營業(yè)收入可能存在舞弊時,未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予以證實
C.審計項目組在缺乏期貨投資方面專長人員的情況下對甲公司2012期貨收入的確認沒有提出任何疑問,直接依據甲公司賬面價值予以確認
D.截止到審計報告日,審計項目組沒有收到2012年12月底寄出的應收賬款積極式詢證函回函,在這個過程中,審計項目組沒有再次發(fā)函,也沒有實施其他替代審計程序
【答案】ABCD
【解析】根據《司法解釋》第六條,ABC會計師事務所沒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以上情形均屬于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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