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免)稅
一、出口退稅政策
(一)出口免稅并退稅(又免又退):適用范圍為
(1)生產企業(yè)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yè)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yè)收購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貿企業(yè)代理出口的貨物
(3)特定出口貨物:
(二)出口免稅不退稅(只免不退):適用范圍為
(1)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生產企業(yè)
(2)外貿企業(yè)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購進并持普通發(fā)票
(3)外貿企業(yè)購進免稅貨物
(三)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不免不退):適用范圍為
(1)委托外貿企業(yè)出口貨物的非生產性企業(yè)、商貿企業(yè)
二、出口貨物退稅的計算
◎“免、抵、退”的計算方法
此種方法一般適用于所有的生產企業(yè)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yè)代理出口自產貨物
◎“先征后退”的計算方法
此種方法一般適用于外貿企業(yè)購進貨物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yè)代理出口
(一) “免、抵、退”的計算方法
1、計算步驟及方法
(1)免:是指對生產企業(yè)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yè)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增值稅;
(2)剔:計算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稅的稅額,計算公式: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注: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3)抵:是指生產企業(yè)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
(4)退:是指生產企業(yè)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①應納稅額為正數,表示上繳的增值稅,不退稅;
②應納稅額為負數,退稅;
(5)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注: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6)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①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②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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