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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答:塔吊應(yīng)安排在第31天(上班時刻)進場投入使用。這樣安排后塔吊在工作E與工作G之間沒有閑置。
問題2:
答:承包方提出的進度計劃調(diào)整方案不合理。更合理的調(diào)整方案是:先進行工作G,后進行工作E.因為工作F的總時差為30天,這樣安排不影響合同工期,見圖1.7。
問題3:
答:承包方提出的各項費用補償:
(1)補償趕工費不合理,因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趕工(或工作J的持續(xù)時間不需要壓縮5天)。
(2)塔吊閑置補償9000元不合理,因閑置時間不是15天,而是10天。
(3)其他機械閑置補償合理,人員窩工損失補償合理。
圖1.7 時標網(wǎng)絡(luò)計劃調(diào)整圖
塔吊按合理的調(diào)整方案安排時,其閑置時間比原計劃安排多閑置10天,塔吊閑置補償:
600×10=6 000(元)。
應(yīng)批準補償:6000+45000=51000(元)。
試題五:(20分)
問題1:
解:該工程預計合同價=∑計價項目費用 ×( 1+規(guī)費費率) ×( 1+稅金率)
=(2300 ×180+3200 ×160+80000+100000+30000) ×( 1+3.31%)
×( 1+3.47%)=(92600+210000)×(1.069)=1214384萬元=121.4384萬元
工程預付款=材料預付款+措施預付款
材料預付款金額=∑(分項工程項目工程量 ×綜合單價) ×( 1+規(guī)費費率)
×( 1+稅金率) ×預付率=(92.600) ×( 1.069)×20%=19.798萬元
措施費用首次支付金額=(綜合措施費用支付金額+分項工程作業(yè)措施費用支付金額)
×( 1+規(guī)費費率) ×( 1+稅金率)
=(8+10/2) ×( 1.069)=13.897萬元
問題2:
解:每月工程量價款=∑(計價項目計量工程量×綜合單價)
×(1+規(guī)費費率)×(1+稅金率)
(1) 第1個月工程量價款為:(500 ×180+700 ×160)×1.069=21.594萬元
應(yīng)簽證的分項工程款為:21.594 ×0.95=20.514萬元<25萬元
第1個月不予簽發(fā)付款憑證。
(2) 第2個月工程量價款為:(800 ×180+900 ×160)×1.069=30.787萬元
應(yīng)簽證的分項工程款為:30.787 ×0.95=29.248萬元
20.514+29.248=49.762萬元
實際應(yīng)簽發(fā)的付款憑證金額為:49.762+10/2 ×1.069=55.107萬元
(3) 第3個月工程量價款為:(800 ×180+800 ×160)×1.069=29.077萬元
應(yīng)簽證的分項工程款為:29.077 ×0.95=27.623萬元
應(yīng)扣預付款為:19.798×50%=9.899萬元
實際應(yīng)簽發(fā)的付款憑證金額為: 27.623-9.899=17.724萬元<25萬元
第3個月不予簽發(fā)付款憑證。
(4) 第4個月甲項工程累計完成工程量為
超過估算工程量10%的工程量為:2700-2300 ×(1+10%)=
這部分工程量綜合單價應(yīng)調(diào)整為:180 ×0.9=162元/m3
甲項工程工程量價款為:[(600-170) ×180+170 ×162]×1.069=11.218萬元
乙項工程累計完成工程量為
乙項工程工程量價款為:600 ×160 ×1.069=10.262萬元
本月完成甲、乙兩分項工程量價款為:11.218+10.262=21.480萬元
應(yīng)簽證的分項工程款為:21.480 ×0.95=20.406萬元
其他項目費用結(jié)算款=(零星工作費用) ×( 1+規(guī)費費率) ×( 1+稅金率)
=3 ×1.069=3.207萬元
本月實際應(yīng)簽發(fā)的付款憑證金額為:
17.724+20.406+3.207-9.899=31.4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