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級職稱考試出現了新的特點和新的方向,其中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科目總體上突出了綜合分析,閱讀量加大了、分析量加大了、需要考生自主定性的量加大了。
一、201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科目命題總體新動向
今年考試情況分析如下:主觀題題型題量沒有變化,但考試風格有所變化,具體如下:
1、閱讀量加大了,文字量加大了。這個試卷需要閱讀的東西很多,單個題目比以前闡述和背景等描述增加,需要考生快速掌握主要內容。對于一個合格的會計師來說,迅速捕捉有用信息是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也是對一個人心理能力的考驗?紙錾暇o張的狀態(tài)中能夠做到臨危不亂確實需要平常的鍛煉和職場歷練。
2、分析量加大了,需要判斷和分析的題目增加了。思考的東西增加,需要整理思路的題目增加。這就決定了考生在平常的學習中更應該注意基礎的夯實,對基本理念的把握和對知識的運用能力的提高,簡單的考前突擊記憶的方法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目前經濟法的考試方式。
3、定性的量加大了,符合講課強調問題:什么是法,對于法學基本原理的考察要求提高了,一直被人們所忽視的《經濟法》科目考試終于回歸了其應該具備的考察方式與方法,也是未來考試的必然方向。
二、主觀題命題特點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簡答題部分考查定性能力。2010年教材編寫突出了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知識點,在考試中也體現了一些新的變動。其中主觀題:前兩道簡答題非常突出考察對于教材主體的把握,比如對于有限合伙企業(yè)的整體把握。另外對于代位權案例分析的考察,突出了定性的能力要求。
綜合題更加體現出題量、分析量、定性判斷加大的特點,問題雖然比較簡單,但是需要我們按照既定的思路和方法展開論述。不僅需要對基本的知識點很熟悉,更要熟悉分析的思路和方法,也就是平常法學分析思路的理解和掌握。在答題方法上注意三段論的模式:定性分析+引用法條+結合案例重說法條。
從主觀題可以看出中級職稱還是突出基本知識的考察,突出會計師應該具備的基礎知識的把握。注冊類考試題量更大、技巧要求更高,因此在中級職稱學習中需要重視基礎知識儲備和學習方法訓練。老師一直在要求同學們掌握基本的經濟法分析方法和原理,這樣的學習方式不僅對于考試重要,對于個人能力提升也是很重要的。就像財務管理理念的樹立一樣,經濟法分析方法和理念同樣重要,因為一個財務人員需要面對的事情不僅僅是賬務處理這么簡單,在面對企業(yè)風險管理、處理經濟法案例、分析對外風險等等都需要具備。會計只是做賬這么簡單嗎?如果是這樣,那么我們就對會計本身認識太膚淺了,對自己定位也太低了。
三、關于客觀題的命題特點
客觀題,今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出題已經能夠做到這樣一個效果:以前不重視經濟法、沒有經過系統(tǒng)學習、僅通過考前幾個禮拜突擊的同學絕大多數過不了關。很多客觀題出題點選項跟教材原話相差幾個字而已,對于突擊的同學而言雖然看到了、但是不到位,并沒有理解吸收教材內容,題目很難做對,面對75分的客觀題肯定很難拿到高分。給同學一個信息:學習還是不能偷工減料,不能半點馬虎?疾鞂哟位旧鲜亲鳛闀嫀煈摼邆涞幕A知識。
考察重點上可以看到,客觀題還是扎根于教材,所以要求學員一定要對教材很熟悉,對于基礎知識要有足夠程度的認識和理解,多看教材是一個基本要求,多聽課件理解性記憶也是很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對于難以理解的法學術語,老師都能用比較通俗易懂的例題和方法來教大家理解和掌握,對于復雜的經濟法關系,其實也可以從大家熟悉的人情世故去理解和掌握?陀^地說,輔導能夠減少個人許多學習時間,也能夠幫助你切實提高《經濟法》分析素養(yǎng),這對于以后的工作也是有幫助的。
“總結”針對考試出現的新特點與新動向,我們不能再抱著功利的心態(tài)去應試,對于中級職稱《經濟法》這個科目通過考前突擊記憶來提高已經不再是百試不爽的方法了,而是應該深入理解經濟法基礎知識,樹立自身的經濟法分析理念和方法,我們認為只有這樣的學習方式才是比較科學的學習方法,不僅能夠促進經濟法分析能力的提升,也能夠順利地通過《經濟法》科目考試。只有自身強大了才是真的強大,那么中級職稱的考試目的也就達到了!一紙證書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始終要記住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