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背景】
云南省紀委近日對6月10日央視《焦點訪談》欄目所報道的胡女士為將戶口從昆明遷至成都,花了8個月時間辦理婚育證明的問題處理情況進行了通報。通報稱,相關(guān)單位在事件處理過程中存在嚴重不作為、人為設置條件、服務意識不強、敷衍漠視群眾、推諉扯皮問題。目前,多名涉事工作人員、相關(guān)責任領(lǐng)導已被處理、問責。
經(jīng)媒體報道,“證明亂象”再次成為公眾關(guān)注的焦點。雖然“相關(guān)人員被處理”算是給公眾一個交代,但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xiàn)象仍普遍存在。到底何時才能終結(jié)這些現(xiàn)象?
【原因分析】
部門和單位的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水平滯后、行政不作為等問題,“根深蒂固”、“屢教不改”的原因就在于百姓的投訴渠道不暢通以及事后懲戒不到位。老百姓在辦事過程中遭遇了行政不作為、敷衍塞責、故意刁難等等,心里雖有不滿,卻不知道找誰投訴,即便撥打了投訴熱線,也往往沒有下文,不了了之,那么作為工作人員自然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實質(zhì)性的懲戒與問責。這實際上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huán),部門和單位的服務意識和水平永遠難有改進和完善。
反過來說,如果老百姓一投訴就靈,一投訴當事人就會遭遇真正感到“肉疼”的懲戒和問責,則情況必然大不相同。先不說這種問責和懲戒本身就會讓服務窗口的工作人員化壓力為動力,而且老百姓看見投訴見了效,才會增加投訴的積極性,進而變惡性循環(huán)為良性循環(huán),從根本上推動部門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的提高。
一些“證明亂象”的根源是政策綁架。比如前些年,群眾要辦婚姻登記,得先查驗“農(nóng)稅完清情況”,新生嬰兒要上戶口,要讓計生部門開證明,這就衍生出額外證明,讓群眾多跑路,跑冤枉路。
工作人員不敢擔責、為官亂為是重要原因。一些人總是變著法子,讓群眾開具系列證明,以確保自身能夠“站得攏,走得開”,即使業(yè)務出現(xiàn)差錯,也好有開脫之理。而工作人員雖然官職低,卻掌握具體經(jīng)辦的“大權(quán)”,因此借著為難群眾顯示其“大爺威風”,甚至借機斂聚錢財。
【對策措施】
禁絕此類問題,正本清源是關(guān)鍵。要從頂層設計著手,理順行政權(quán)力,該簡化的要簡化,該取消的要取消,該下放的要下放。同時要加強政務公開,讓群眾知曉辦事流程以及所需的證件材料,更要強化監(jiān)督舉報,增強群眾的法治意識,使其勇于自我維權(quán),用法律手段嚴厲打擊身邊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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