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報考政策規(guī)定 |
第 6 頁:報考注意事項 |
第 8 頁:報考網絡技術 |
五、關于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工作由誰負責?
資格審核工作主要由招錄機關負責,部分設區(qū)市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集中審核。
2、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需要對招考職位條件等相應信息進行咨詢的報考者,請直接與招考職位表對應的招錄機關聯系,咨詢電話詳見《招考職位表》中的“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六、關于筆試注意事項
1、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者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3、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5、不得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6、遵守考場規(guī)則,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友情提醒:報考者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考試前遺失身份證的報考者,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如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造成考生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七、關于筆試范圍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范圍參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請報考者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認真?zhèn)淇肌?/P>
本次考試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
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八、關于咨詢及投訴舉報
負責咨詢的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審核和確認。
報名咨詢電話: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負責政府系統(tǒng)政策咨詢):0591-87831375、87828087;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負責黨群系統(tǒng)政策咨詢):0591-87875512;報名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591-87829313。
各設區(qū)市咨詢電話:
設區(qū)市 |
市委組織部 |
市公務員局 |
福州 |
0591-83326132 |
0591-83335789 |
廈門 |
0592-5094645 |
0592-5057316 |
漳州 |
0596-2050281 |
0596-2029201 |
泉州 |
0595-22197033 |
0595-22198508 |
莆田 |
0594-2670325 |
0594-2281683 |
三明 |
0598-8223027 |
0598-8222341 |
南平 |
0599-8823008 |
0599-8822222 |
寧德 |
0593-2883919 |
0593-2870935 |
龍巖 |
0597-2313850 |
0597-3293310 |
平潭綜合實驗區(qū) |
0591-23108133 |
投訴舉報電話:省紀委、監(jiān)察廳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組、監(jiān)察室:0591-87846080。
報名咨詢時間:2014年3月11日至3月19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在報名及考試期間,請報考者通過以下網站及時查閱考錄有關信息:
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http://www.fjkl.gov.cn/)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http://www.fzrcsc.com/)
廈門人事網(http://www.xmrs.gov.cn/)
漳州市人事網(http://www.zzpta.com/)
泉州人事網(http://www.qzrs.gov.cn/)
莆田市公務員局網(http://www.ptrs.gov.cn/)
三明市公務員局網(http://www.smrsj.gov.cn/ )
南平市公務員局網(http://www.nprs.gov.cn/)
龍巖市公務員局網(http://www.lyrcw.com/)
寧德人事人才網(http://www.fjndrs.gov.cn/)
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門戶網站(http://www.pingtan.gov.cn/)
九、關于維護報考者權益
福建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大力維護報考者的權益。
1、招錄機關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報考者可向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和申訴,并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申訴通道”申請公務員主管部門裁定。
2、推行“兩審終審”制,在嚴格復核的前提下,除非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職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核的嚴肅性。
3、推行“否定報備”制,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核;資格復核與資格初審意見不一致的,要本著慎重原則,提交集體研究認定,對資格復核中的疑難問題以及裁定取消面試資格的,提交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集中會審。對于涉及取消考生面試、體檢、考察及錄用的,必須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最終裁定。
4、繼續(xù)推進考務公開,面試、體檢結果應通知考生,并對提出復檢要求的考生進行確認。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省、市兩級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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