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1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1〕42號)有關要求,現就省民委(宗教局)2011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參加遴選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1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地點:合肥市廬江路77號安徽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人事處。聯系電話:0551-2663046。
(三)資格復審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
2.學歷、學位證書和助理會計師及以上資格證書。
3.身份證件。
4.會計崗位三年工作經歷證明。需由工作單位(從事會計工作時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證明中需包含本人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年限。
5.2寸彩照1張(與網上報名表同底)。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助理會計師及以上資格證書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省民委(宗教局)人事處依據遴選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定于2011年12月10日上午進行,參加面試人員須于當天上午7:30前到中共安徽省委統(tǒng)戰(zhàn)部(合肥市舒城路25號)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考試成績合成。根據皖人社發(fā)〔2011〕42號的要求,本次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
三、考察、體檢
根據省人社廳通知要求和合成后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體檢在三等甲級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我省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疾旌腕w檢工作由省民委(宗教局)人事處具體負責。
四、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省民委(宗教局)召開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并按規(guī)定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試用和轉任手續(xù)。
五、監(jiān)督檢查
面試、考察、體檢、遴選任用等工作在省民委(宗教局)黨組領導下進行,由省民委(宗教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整個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同時,以上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任何人對面試、考察、體檢等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有權向黨組織或者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舉、申訴。
省民委(宗教局)檢舉、申訴意見箱設在機關八樓;監(jiān)督、檢舉電話:2663098。
省民委(宗教局)2011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