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風險應對
1.本章近年命題特點分析
2.本章學習要求
3.主要內容講解
本章近年命題特點分析
本章也是風險導向審計中的核心內容,考生應將本章作為比較重要的知識掌握。通過學習,考生應明確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并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由于本章理論性較強,在考試時更多的會將本章的內容同審計實務結合考查各種題型,2009年、2010年直接命題為客觀題,2011年在本章沒有直接命題,但考生應注意將應對的理念在實務中的運用。
考生應具體把握以下內容:
1.理解針對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應對措施;
2.理解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
3.掌握控制測試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4.掌握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第一節(jié) 針對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應對措施
一、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與總體應對措施
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下列總體應對措施:
1.向項目組強調保持職業(yè)懷疑的必要性。
2.指派更有經驗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審計人員,或利用專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導。
對于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較高的審計項目,項目組的高級別成員,要對其他成員提供更詳細、更經常、更及時的指導和監(jiān)督并加強項目質量復核。
4.在選擇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時融入更多的不可預見的因素。
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高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1)對某些未測試過的低于設定的重要性水平或風險較小的賬戶余額和認定實施實質性程序;(2)調整實施審計程序的時間,使被審計單位不可預期;(3)采取不同的審計抽樣方法,使當期抽取的測試樣本與以前有所不同;(4)選取不同的地點實施審計程序,或預先不告知被審計單位所選定的測試地點。
教材表12-1 舉例說明了一些具有不可預見性的審計程序。
5.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作出總體修改。
如果控制環(huán)境存在缺陷,注冊會計師在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做出總體修改時應當考慮:
(1)在期末而非期中實施更多的審計程序?刂骗h(huán)境的缺陷通常會削弱期中獲得的審計證據的可信賴程度。
(2)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獲取更廣泛的審計證據。良好的控制環(huán)境是其他控制要素發(fā)揮作用的基礎。控制環(huán)境存在缺陷通常會削弱其他控制要素的作用,導致注冊會計師可能無法信賴內部控制,而主要依賴實施實質性程序獲取審計證據。
(3)增加擬納入審計范圍的經營地點的數量。
二、增加審計程序不可預見性的方法
三、總體應對措施對擬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總體方案的影響
擬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總體方案包括實質性方案和綜合性方案。其中,實質性方案是指注冊會計師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實質性程序為主;綜合性方案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將控制測試與實質性程序結合使用。
當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屬于高風險水平(并相應采取更強調審計程序不可預見性以及重視調整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等總體應對措施)時,擬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總體方案往往更傾向于實質性方案。
【例題·多選題】注冊會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的控制環(huán)境存在嚴重缺陷,在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做出總體修改時,下列做法中不恰當的有( )。
A.在期中實施更多的審計程序
B.主要依賴實質性程序獲取審計證據
C.主要依賴控制測試獲取審計證據
D.增加擬納入審計范圍的經營地點的數量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如果控制環(huán)境存在缺陷,注冊會計師在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做出總體修改時應當考慮:在期末而非期中實施更多的審計程序,選項A不正確;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獲取更廣泛的審計證據,選項C不正確。
【例題·多選題】為了應對財務報表層次較高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該提高審計程序不可預見性。下列各項程序中,能夠提高審計程序不可預見性的有( )。
A.向以前審計過程中接觸不多的員工詢問
B.延長截止測試的期間
C.在不預先通知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下,選擇一些以前未曾到過的盤點地點進行存貨監(jiān)盤
D.函證確認銷售的條款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高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1)對某些未測試過的低于設定的重要性水平或風險較小的賬戶余額和認定實施實質性程序;(2)調整實施審計程序的時間,使被審計單位不可預期;(3)采取不同的審計抽樣方法,使當期抽取的測試樣本與以前有所不同;(4)選取不同的地點實施審計程序,或預先不告知被審計單位所選定的測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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