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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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審計溝通
一、本章考情分析
(一)可考程度分析
本章是教材新增的章節(jié),涉及到審計準則第1151號和審計準則第1152號,是考試的重要內容,預計2009年本章內容涉及的考試分值在于3分左右。
(二)重難點提示
1.注冊會計師應當直接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2.后任接受委托前的溝通要求和內容。
二、本章知識要求和能力等級
知識要求 |
能力等級 |
1.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的溝通 |
2 |
2.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
2 |
三、重難點講解
第一節(jié) 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的溝通
一、溝通的必要性(教材P525)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雖然管理層、治理層與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責任不同,但三者之間有聯(lián)系:
1.與治理層溝通的必要性
被審計單位的治理層與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告編制過程監(jiān)督和財務報表審計職責方面存在著共同的關注點,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著很強的互補性,這是注冊會計師需要與治理層保持有效的雙向溝通的根本原因。
2.與管理層溝通的必要性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由于編制財務報表是管理層的責任,財務報表是管理層在治理層的監(jiān)督之下編制的,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就應當就財務報表審計相關事項與管理層討論,包括討論本準則規(guī)定的與治理層溝通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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