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6年度下半年翻譯(二、三級筆譯)、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
2016年度下半年翻譯(二、三級筆譯)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fā)至我市,現(xiàn)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方式
(1)會計(中級):在各區(qū)、市財政部門統(tǒng)一報名確認的合格人員按要求準備辦理證書所需材料,到相應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可參考附件3)遞交材料,辦理證書;
(2)下半年翻譯(二、三級筆譯):應考人員按要求準備辦理證書所需材料,提交至報名時所選主管部門(各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
(3)各主管部門匯總辦證材料后統(tǒng)一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服務大廳(415室))辦理證書;
二、辦證時間、地點
各主管部門匯總辦證材料后統(tǒng)一到青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
辦理時間:2017年6月1日- 6月1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辦理地點:青島市市南區(qū)貴州路69號服務大廳(415室)
咨詢電話:0532-82658002
三、辦證所需材料
(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2);
(二)應考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三)與準考證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兩寸照片各一張;
(四)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均為原件,領取會計(中級)證書人員需提供,領取翻譯證書人員無需提供);
(五)《2016年度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4此表由主管單位填寫);
(六)主管單位介紹信及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
四、注意事項
(一)填表說明見青島人事考試網(wǎng)辦事指南欄目,證書編號請在合格人員名單中查詢,需填寫完整。
(二)單位意見及有關主管部門意見需現(xiàn)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人事檔案存放地)蓋章,領取證書時需完整加蓋兩個公章。
(三)各主管單位請根據(jù)要求填寫匯總表,同時還需提供電子版數(shù)據(jù)或以郵件形式發(fā)送至考試中心郵箱:qdrskszx@163.com。
附件1:2016年度下半年翻譯(二、三級筆譯)、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2: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
附件3:各區(qū)市人社局考試機構信息表
附件4: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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