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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結算的方式圖表
1 | 同城結算 | 銀行本票、支票 |
異地結算 | 托收承付、銀行匯票 | |
同城和異地 | 匯兌、商業(yè)匯票、委托收款、銀行卡等 | |
2 | 票據(jù)結算 | 匯票、本票、支票 |
非票據(jù)結算 | 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國內信用證、銀行卡、預付卡、電子支付等 |
正確區(qū)分匯票、本票與支票
匯票 | 本票 | 支票 | ||
商業(yè)匯票 | 銀行匯票 | |||
基本當事人 |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 出票人和收款人 |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 |
出票人 | 企業(yè) | 銀行 | 銀行 | 企業(yè)或個人 |
期限 | 一般遠期 | 即期 | 即期 | 即期 |
承兌 | √ | × | × | × |
票據(jù)權利在時效期間內不行使,票據(jù)權利喪失。
【提示】如持票人因超票據(jù)權利時效或者因票據(jù)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jù)權利的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jù)款金額相當?shù)睦妗?/P>
1.持票人對票據(jù)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jù)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3.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在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4.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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