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掌握)
一、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一)基本規(guī)定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香港、澳門、臺灣同胞等。
注意: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其投資者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考題·判斷題】對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征收企業(yè)所得稅,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0年)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個人獨資企業(yè)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二)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1.我國按照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劃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
納稅人 |
判定標準 |
納稅義務 |
居民納稅人 |
(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 |
非居民納稅人 |
(1)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的個人 |
僅就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
2.住所標準和居住時間標準的判斷
(1)住所標準:我國個人所得稅法采用習慣性住所的標準,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界定為: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
(2)居住時間標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即以居住滿1年為時間標準。
在居住期間內臨時離境的,即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日數,連續(xù)計算。
【例題1·多選題】下列屬于非居民納稅人的自然人有( )。
A.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
B.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C.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時間不滿1年
D.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國留學
『正確答案』AC
【考題2·單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的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個人中,屬于居民納稅人的是( )。(2010年)
A.M國甲,在華工作6個月
B.N國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離境
C.X國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28天
D.Y國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100天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屬于我國的居民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即以居住滿1年為時間標準,達到這個標準的個人即為居民納稅人。在居住期間內臨時離境的,即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日數,連續(xù)計算。選項A、B、D均不符合居住滿一年的規(guī)定,所以不屬于居民納稅人。
(三)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人員,工資薪金征稅的規(guī)定(了解)
居住時間 |
納稅人性質 |
境內所得 |
境外所得 | ||
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內 |
非居民 |
√ |
免稅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非居民 |
√ |
√ |
× |
× |
1~5年 |
居民 |
√ |
√ |
√ |
免稅 |
5年以上 |
居民 |
√ |
√ |
√ |
√ |
(√代表屬于征稅范圍,要征稅;×代表不屬于征稅范圍,不征稅)
注意: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是指個人在中國境內連續(xù)居住滿5年,即在連續(xù)5年中的每一個納稅年度內均居住滿1年。
二、扣繳義務人
凡支付應納稅所得的單位或個人,都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向納稅人支付各項應納稅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除外)時,必須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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