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總部資產分配至各資產組
將總部資產的賬面價值,應當首先根據(jù)各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和剩余使用壽命加權平均計算的賬面價值分攤比例進行分攤,具體如下:
|
第一生產線(萬元) |
第二生產線(萬元) |
第三生產線(萬元) |
合計 |
各資產組賬面價值 |
300 |
400 |
500 |
1200 |
各資產組剩余使用壽命 |
5 |
10 |
20 |
|
按使用壽命計算的權重 |
1 |
2 |
4 |
|
加權計算后的賬面價值 |
300 |
800 |
2000 |
3100 |
總部資產分攤比例 |
9.68% |
25.81% |
64.51% |
100% |
總部資產賬面價值分攤到各資產組的金額 |
19.36 |
51.62 |
129.02 |
200 |
包括分攤的總部資產賬面價值部分的各資產組賬面價值 |
319.36 |
451.62 |
629.02 |
1400 |
2.將分攤總部資產后的資產組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確定計提減值金額
減值準備計算表 單位:萬元
資產組合 |
分攤總部資產 后賬面價值 |
可收回金額 |
應計提減值準備金額 |
第一生產線 |
319.36 |
280 |
39.36 |
第二生產線 |
451.62 |
500 |
0 |
第三生產線 |
629.02 |
550 |
79.02 |
3.將各資產組的減值額在總部資產和各資產組之間分配
第一生產線減值額分配給總部資產的數(shù)額=39.36×(19.36/319.36)=2.39(萬元),分配給第一生產線本身的數(shù)額=39.36×(300/319.36)=36.97(萬元)
第三生產線減值額分配給總部資產的數(shù)額=79.02×(129.02/629.02)=16.21(萬元),分配給第三生產線本身的數(shù)額=79.02×(500/629.02)=62.81(萬元)
9.4 商譽減值的處理
企業(yè)合并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
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應當是能夠從企業(yè)合并的協(xié)同效應中受益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不應當大于報告分部。
企業(yè)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對于因企業(yè)合并形成的商譽的賬面價值,應當自購買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難以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的,應當將其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組合。(北京安 通學校提供)
(一)商譽賬面價值的分攤
在將商譽的賬面價值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時,應當按照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公允價值占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公允價值難以可靠計量的,按照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占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賬面價值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yè)因重組等原因改變了其報告結構,從而影響到已分攤商譽的一個或者若干個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構成的,應當按照與本條前款規(guī)定相似的分攤方法,將商譽重新分攤至受影響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
(二)商譽減值損失的處理
在對包含商譽的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如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首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并與相關賬面價值相比較,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
再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比較這些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包括所分攤的商譽的賬面價值部分)與其可收回金額,如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確認商譽的減值損失。
減值損失金額應當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商譽的賬面價值,再根據(jù)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相關減值損失的處理順序和方法與資產組減值損失的處理順序相同。
未完待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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