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會服務機構的類型與運作
1、社會服務機構:
通常是指由政府、社會團體或個人興辦的,通過社會福利從業(yè)人員,包括專業(yè)社會工作者、半專業(yè)的服務人員、輔助工作人員等,為特定的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非營利組織;
主要有政府部門(規(guī)模大,服務類型和人數(shù)多;提供法律責任內(nèi)的服務、社會保障計劃、服務策劃和協(xié)調、社會福利經(jīng)費的提供和監(jiān)督等)和民辦機構(規(guī)模和人力資源差異大,有些機構只有一種類型,服務對象比較單一,提供具體的福利服務);
2、社會服務機構的性質:
(1)非營利機構,經(jīng)費主要來源于政府撥款、社會捐助或國際援助,宗旨是為服務對象謀取福利和促進社會進步,強調施與而不在意回報;
(2)社會服務機構建立明確的使命、宗旨、目標、服務重點和服務承諾,強調社會使命和社會責任;
(3)社會服務機構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務,從業(yè)人員以社會工作者為主,也包括其他專業(yè)人員;
3、服務機構的類型:
一般類型:政府主管社會保障(福利)事務的行政機構;從事公共服務、公益服務的機構。
中國類型:
(1)政府:民政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等;
(2)群團組織:共青團、婦女聯(lián)合會、工會、老齡工作委員會、殘疾人聯(lián)合會和紅十字會;
(3)社會公益類事業(yè)單位:行政支持類、社會公益類(公益一類:主要承擔政府規(guī)定的社會公益性服務任務,面向社會無償提供公益服務;公益二類: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經(jīng)營開發(fā)類;
(4)社會服務類民間組織:(1)由政府支持的民間組織,如中華慈善總會、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2)純民間組織:完全依靠社會捐助和收費服務支持的社會服務機構;(3)契約型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政府購買服務改革趨勢下成立的組織;
4、社會服務機構的組織結構類型:
一般類型結構
(1)直線式組織結構:由上而下分成若干層級,只有直線和垂直關系;
(2)直線參謀式結構:層級之間存在者水平和垂直關系,而參謀作為專家有責任來協(xié)助直線部門的管理者;
(3)功能職權式結構:在直線參謀式組織結構中,將參謀職權部門化,在特定工作范圍內(nèi),可以直接對其他管理人員下達命令。
團隊式結構
問題解決型團隊
跨專業(yè)團隊
5、社會服務機構的運作:
(1)授權:授權任務;授予權力;對所授權力要進行明確的限制;
(2)協(xié)調;
(3)溝通;
(四)社會服務機構的志愿者管理
1、志愿者:
指那些沒有報酬,到公立或志愿服務組織自由奉獻的人們,他們從事各種類型的社會福利服務;身份要素包括:根據(jù)自由的意愿選擇;不計金錢財物的籌賞;以具體的行動參與、投入;所作所為是滿足社會的需要;
2、志愿者需要管理:
(1)志愿服務機構的志愿工作越來越多,加上受到政府或社會贊助者對其產(chǎn)生的期待壓力;
(2)社會越來越關注志愿服務所帶來的負面效果,這也迫使社會服務機構加強管理那些由志愿者提供服務的方案;
(3)志愿者在奉獻時間、知識和技能時,更重視自我的收獲;
3、志愿者管理步驟:
第一,需要評估與方案規(guī)劃:志愿者評估、機構本身評估和服務對象需要評估;
第二,工作發(fā)展與設計:撰寫“志愿服務工作說明書”,明確工作任務、技能和工作成果;
第三,招募:散發(fā)招募傳單和海報,聯(lián)絡各種組織;
第四,面談與簽約:
第五,迎新說明與訓練:認識志愿服務的意義;培訓技巧、知識;提升服務信心,挖掘潛能;
第六,督導與激勵;
第七,獎勵表揚;
第八,評估。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