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員補充的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事局定于6月17日組織面向社會人員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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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面向北京市社會人員(不包括2007年應屆畢業(yè)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y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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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歲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至1989年5月1日以前出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身體健康;
6、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其他基本條件。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時間為2007年5月15日至21日。詳情請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bjpta.gov.cn )。
三、考試
1、考試科目及內(nèi)容
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試者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www.bjp.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北京市人事局不舉辦、也不指定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
2、考試時間
2007年6月17日(周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下午1:30-4:00 《申論》。
3、考試成績公布
2007年7月13日起,考生可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考試成績。
4、證書領取
2007年7月25日起,成績合格者可持報名表及畢業(yè)證、戶口簿、身份證(上述證件均需原件)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即取得《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證書有效期為兩年。
全市各單位招考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信息,將隨時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和各市級招考單位、區(qū)(縣)政府網(wǎng)站公布。
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word版)
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html版)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事局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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