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事廳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廣東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試錄用暫行辦法》、《關于轉發(fā)中共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決定組織我省部分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對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應屆畢業(yè)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qū)報考)和社會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人員公開招考。單位(含系統)委培的2006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非委培單位的,須征得原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師范類2006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者必須持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國有單位就業(yè)的在職人員參加報考,必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非廣東生源(戶籍)報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須具備規(guī)定的身體和年齡要求;
4、具備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全省在省直及有關地級以上市設報名點,分別承擔所屬區(qū)域招考單位的報名工作。各報名點地址、公告查詢網址及聯系人電話詳見附表。
(二)報名時間:這次招考的
報名時間為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共2天(有關市報名點報名時間可向前或延后兩天時間,廣州、佛山市采取網絡報名,以當地招考公告為準)。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2006年應屆畢業(yè)生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2006年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其他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同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不得異地報名)。每位考生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專業(yè))。可由他人代報名。
三、考試 本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考職位(專業(yè))及所需資格條件,由報考者自愿報考,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yōu)錄用。
(一)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報考公安系統職位的,加考公安專業(yè)科目。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且未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員,加考法律基礎知識。
(1)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行政工作的有關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2)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試其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3)公安專業(yè)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公安工作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和能力?荚囉脮鵀楣膊烤帉懙摹豆不A知識》(修訂本)。
(4)法律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法律基礎知識及應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荚囉脮鵀橹泄矎V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人事廳2005年組織編寫的《法律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05年12月1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00—12∶00 申論
下午:14∶30—16∶00 公安專業(yè)科目或法律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組織閱卷?忌P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報考公安系統的考生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占40%、申論成績占40%、公安專業(yè)科目成績占2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劃定(省直考點筆試成績查詢電話:16881013)。法律基礎知識成績不計入筆試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劃定合格分數線,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面試對象人數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分段計算,計算函數為:
3χ 1≤χ≤10
у= 2χ+ 10 10<χ≤100
1.6χ+ 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計算結果(у值)小數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值。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計算出的面試對象人數,由省、地級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門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人數少于計算出的面試對象人數的職位,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辦法,面試的內容、標準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報考公安系統的考生還須進行體能測評,按筆試占50%、面試占30%、體能測評占2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60分。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補人選)。
四、錄取 考生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yōu)錄取。
為鼓勵人才合理流動,這次招考,惠州龍門縣,肇慶廣寧、懷集縣以及韶關、河源、梅州、陽江、湛江、茂名、清遠、云浮等市所轄縣、鎮(zhèn)機關未招滿的職位,可從報考該市機關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且專業(yè)相近的未被錄用考生中擇優(yōu)調劑錄用。
山區(qū)的縣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未招滿的職位,可從報考珠三角地區(q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他地級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未被錄用且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考生中擇優(yōu)調劑錄用。調劑錄用工作由省法院、省檢察院統籌,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本公告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詳細情況可查閱廣東信息網(http://gdnet.com.cn)、廣東人事網(http://www.gdrst.gov.cn)、廣東省人才評價中心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
附件:1.各報名點查詢網址、地址及聯系人電話
2.省直報名點招考職位表
點擊此處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事廳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