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定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
考錄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遞補人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
各位考生:
現將青海省2018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定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考錄人民警察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予以公布,并對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F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經青海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考錄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一)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筆試合成總成績49.34分及以上。(二)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筆試合成總成績48.61分及以上。
二、體能測評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和確定為遞補人員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擬于5月底至6月初在考生所在院校進行。
三、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擬于5月底至6月初在考生所在院校進行。面試結束后,根據相關要求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體檢工作在西寧市進行,體檢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招錄職位1:1的比例確定。
五、選擇職位
筆試、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全部合格的考生進入職位選擇環(huán)節(jié)。選擇職位按照《2018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定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考錄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青人社廳發(fā)〔2018〕)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
六、遞補原則
如在職位選定后仍有職位未被選定的,可從面試合格但未進入體檢的已確定為遞補人員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遞補體檢和職位選定[如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行政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單項成績依次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其他特殊情況,青海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考錄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體檢和職位選定規(guī)則不變。遞補只進行一次。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公安廳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18年5月25日
附:
青海省2018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定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考錄人民警察筆試合格及遞補人員名單.XLS
青海省2018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定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考錄人民警察職位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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