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專業(yè)科目分崗位確定(具體科目及內容見《一覽表》)。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9月1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區(qū)廣播電視臺和區(qū)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招聘崗位實作考試由其主管部門組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50%+《專業(yè)科目》×50%;
(二)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根據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
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qū)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在考試后3日內在巴南區(qū)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信息公開欄及巴南區(qū)人才網( www.cqbnrc.com)上公布。
六、體檢、考核、公示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如學歷層次也相同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qū)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核合格者,由巴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巴南區(qū)人事信息公開欄和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凡因體檢、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所出現的缺額,按本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區(qū)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招聘崗位等級予以任職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提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考試、政審及聘用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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