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是什么?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因為搜索引擎的強大影響力以及各方訴求的不同,答案越發(fā)模糊了。
先從美國的一件陳年舊事說起。
2006年3月,美國家長咨詢網站KinderStart對谷歌提起法律訴訟。原因是谷歌改變了搜索排名方法,導致KinderStart網站在谷歌排名中一落千丈,網站的訪問量比上一年同期下降近70%,該公司獲得的收入也下滑80%。在KinderStart看來,谷歌將其列在搜索結果的最末端,造成網站的低流量,侵犯網站的“自由言論權”。而谷歌認為自己也有“自由言論權”,如何排名是它的合法權利。最終,法官站在了谷歌一邊。
當下,一種觀點認為,搜索引擎如同新聞出版機構的編輯,擁有受保護的編輯權和言論自由權。當用戶想查看網絡世界的一角時,搜索引擎可以按照自身主觀看法或有選擇性、傾向性地組織和呈現那一角的景色。用戶選擇使用某個搜索引擎,實際上就是選擇了此搜索引擎的角度和觀點,好比讀者選擇閱讀某份刊物一樣。顯然,美國法官在對谷歌和KinderStart網站之間的糾紛做出判決時,認可了這樣一種觀點。
然而,隨著搜索引擎社會影響力越來越大,質疑其“言論自由權”的聲音也在強化。
當下,一些西班牙小鎮(zhèn)正在為20多年前發(fā)生在本地的罪案而苦惱。搜索這些小鎮(zhèn),關于罪案的各種鏈接總是出現在最前面,而介紹小鎮(zhèn)古跡、自然景色的鏈接則位居次席。為扭轉搜索結果的排序,小鎮(zhèn)要求谷歌等搜索引擎改變設置。
谷歌對此不以為然,強調自己給出的排序“并沒有‘懲罰’這些小鎮(zhèn)”,搜索結果的排序由預先設定的算法決定。然而,小鎮(zhèn)的要求還是能夠得到不少人的同情。畢竟,罪案是多年前的事情,且小鎮(zhèn)并沒有要求將罪案報道的鏈接完全略去。即便在網絡時代時間已難以沖淡一切,但是小鎮(zhèn)就不該擁有“甩掉包袱”的機會嗎?
到底應該如何看待搜索引擎的角色,直接關系到搜索引擎所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人們方方面面的生活幾乎難以離開搜索引擎,厘清這個重要問題也就越來越緊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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