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員
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離不開榜樣的力量。確立什么樣的典型,就明確什么樣的標準;樹立什么樣的榜樣,就體現什么樣的導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活動中注意總結典型,及時起示范推動作用”。這是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方法,也是活動取得實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一環(huán)。
毛澤東同志說過:“典型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力量。”“動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如果只是停留于媒體上宣傳、會議上動員、口頭上說教,“正確的大道理”凌空蹈虛,如何讓黨員干部感同身受?身教重于言傳,具體強于抽象,“一個榜樣勝過書上二十條教誨”。樹立榜樣,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能夠起到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效果。發(fā)現、發(fā)掘一批立得住、叫得響、群眾公認的為民務實清廉的先進典型,把抽象的標準轉化為具象的樣本,把反對“四風”的要求、轉變作風的目標人格化、形象化、具體化,廣大黨員干部可以對照身邊的榜樣找差距、找不足、找方向,好作風自會蔚為風尚。
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不可或缺,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同樣重要。抓住一些帶有普遍性、群眾反映強烈的反面典型,通過媒體曝光、以案說法,讓黨員干部職工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可以大大增強反對“四風”的針對性、轉變作風的說服力。抓反面典型,需要揭短亮丑的勇氣、敢于交鋒的精神、觸及靈魂的態(tài)度,堅持有責必負、失責必究、追責必嚴。只有嚴格制度,開展批評反對虛與委蛇、言不及義,查擺問題杜絕敷衍了事、浮于表面,才能解決真問題、真矛盾,讓反對“四風”的要求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榜樣是看得見的哲理”,哪里有榜樣,哪里就有新氣象。各地區(qū)、各單位、各部門都善于發(fā)掘典型、樹立榜樣,用榜樣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帶動人,教育實踐活動就會取得群眾滿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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