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首都各界12月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他強調指出,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wèi)憲法尊嚴,就是捍衛(wèi)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只要我們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yè)就能順利發(fā)展。我們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標準表述】
一、[現狀分析]
(一)法律法規(guī)數量勝于質量
我們的法律從無到有,從有到濫,也有一種中國特色的“大躍進”的味道。外國有的法律我們都有,外國沒有的,我們自己創(chuàng)造,汗牛充棟的法律卻沒有形成一套完備的體系,所以當前呈現了數量勝于質量的問題。
(二)立法不夠科學
立法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因為一個法律的制定、實施,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制定一個法律要充分考慮并兼顧各方面的利益,當前的法律法規(guī)在制定中出現了許多不科學的地方,比如導致了“黃燈記”的交通法規(guī)。
(三)法律規(guī)定之間有矛盾
由于我們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并非都是人大制定的,有不少都是國務院及其行政部門制定的,各部門均是站在自己利益上制定相關法規(guī),也就是大家批評的“部門利益法律化”,所以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之間相互打架的現象難以避免。目前比較典型的法律打架的例子就是《憲法》、《物權法》對“個人合法財產”的保護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嚴重沖突。
(四)權大于法
實行“依法治國”的目的,就是把政黨的活動、政府的行為納入事先制定的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黨的組織依法進行活動,政府的行政管理也按法律規(guī)定行使。然而至今,雖然法律定了這么多,但沒幾個能真正實施的,其根本的問題就是權大于法。各級黨委一把手哪怕是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的一句話,都能使相關法律成為一張廢紙;有許多案件尤其是涉及本地企業(yè)經濟糾紛的,黨委書記甚至是政府部門的負責人,打個招呼就執(zhí)行不了,甚至立不上案。
(五)違法成為一種“特權”、榮耀
本來,在一個法治社會里,違法是一種可恥的行為,是一種應當受到大家唾棄、譴責,并應該受到懲罰的行為。然而在我們這里,違法反而成為一種“權力”,一種令人羨慕的榮耀。比如官員的車、公檢法的車、武警、軍車都可以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可以任意闖紅燈,而不受任何制約、任何處罰,而讓普通的老百姓眼紅,讓老百姓認為自己被處罰不是因為違了法,而是認為自己沒有權。
[措施]
一要科學立法。在立法過程中牢固樹立人民當家做主參與國家管理的理念,真正解決行政審批過多過濫、權責脫鉤、監(jiān)管不力等問題,政府權力應得到限制,使人民政府成為有限政府,是法律法規(guī)接地氣、更合理;
二要嚴格執(zhí)法。執(zhí)法要嚴,對敢于觸犯法律的個人或者團體發(fā)現一個查處一個,發(fā)現一批打擊一批,要下重手、出重拳,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三要公正司法。司法機關要將公平正義這一核心價值觀記在心里,攥在手里,真正的在司法過程中公正裁決,不偏不倚,將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作為自己工作的落腳點和出發(fā)點,將法律的威嚴維護好、發(fā)展好;
[可用妙語]
不以規(guī)矩,不成方圓!献
家有常業(yè),雖饑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亂。——韓非子
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亡于法律!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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