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道德危機近些年來一直是我們社會的一大熱點,一個小小的案例會導致整個社會的對于道德的重新審視,思考我們社會對于道德的建設和道德的認知。雖然公共道德危機在國考中已經出現,但是對于社會道德出現的危機的討論不絕于耳,我們應該予以重視,特別是作為和民生聯(lián)系密切的道德,往往會作為申論考察的主題所在,所以加強對于社會道德危機的思考,以便我們對于這次申論考試有個充分的準備。
背景材料:1、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發(fā)生于中國江蘇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極大爭議的民事訴訟案,其他地區(qū)也有類似事件發(fā)生。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臺等83路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鑒定后構成8級傷殘,醫(yī)藥費花了不少。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
彭宇表示無辜。他說,當天早晨3輛公交車同時靠站,老太要去趕第3輛車,而自己從第2輛車的后門下來!耙幌萝嚕揖涂吹揭晃焕咸乖诘,趕忙去扶她了,不一會兒,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動過來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說謝謝,后來大家一起將她送到醫(yī)院!迸碛罾^續(xù)說,接下來,事情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老太及其家屬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2、天津許云鶴案。2011年8月16日,據網友爆料,天津車主許云鶴因攙扶違章爬馬路護欄摔倒的王老太,被法院判賠108606元。這起被標識為“彭宇第二”的事件,將起自彭宇案而未能收場的關于社會道德滑坡危機的大討論引向高潮
2012年1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許云鶴與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二審判決駁回許云鶴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審判決。上訴人許云鶴及其代理人和被上訴人王秀芝的代理人到庭。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許云鶴正在準備相關材料,將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訴。他認為鑒定書是“有傾向性的”。許云鶴還表示將懸賞11萬元尋找當時的目擊證人,還原事實真相。
3、小悅悅事件。2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悅悅(本名王悅)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陳賢妹上前施以援手,引發(fā)網友廣泛熱議。
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y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零時32分離世。2011年10月23日,廣東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發(fā)地點悼念“小悅悅”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沒有追悼會和告別儀式,小悅悅遺體在廣州市殯儀館火化,骨灰將被帶回山東老家。
2012年9月5日,肇事司機胡軍被判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該事件發(fā)生后引起了日本眾多知名媒體的關注朝日電視臺曾在一時政節(jié)目中,用了2分鐘的時間,還制作了不少圖板,來解釋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涉及到的中國社會的道德問題,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