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湖北省召開大會表彰李娜勇奪法網女單冠軍,李娜被授予“湖北跨越先鋒”榮譽稱號,并獲得60萬元獎金。會上,李娜稱“感謝祖國!感謝湖北!感謝教練!是你們讓我夢圓法網”。
李娜獲得法網女單冠軍,成就了自己,也給中國網球打開一扇窗,社會各界給予了高度評價。湖北省委書記、省長親自予以表彰,如此規(guī)格還是出乎了不少人的意料。湖北省給李娜60萬元的獎勵,更是引起諸多議論:有人認為該獎,也有人說不必獎。在筆者看來,獎勵李娜,有不同的聲音出來是好事,應該理性看待。
首先,有不同的聲音,說明公民已經能更加理性地看待運動員取得的成就。李娜的成功,與國家的培養(yǎng)分不開,但她真正飛翔又是自己“單飛”之后,與個人的努力不無關系。盡管李娜的成功,讓國人為之一振,但大家已不再愿意簡單地把賽場上某個運動員取得的成就,完全歸屬所有人的榮耀。李娜的成功,只是在女子網球領域的一個成功點,并不代表更多的東西。而對我們國家來說,還有很多的領域需要實現(xiàn)突破。這種不迷戀某項成就的所帶來的快感,其實是公民自信、自省的表現(xiàn)。
其次,有不同的聲音,說明公民更加看重作為納稅人的權利。湖北省獎勵李娜60萬元的錢是納稅人的錢,作為納稅人,可不希望政府隨意支配自己的辛苦錢,更不要拿納稅人的錢為某些官員的臉上貼金。有人不主張政府獎這筆錢,恰恰是公民作為納稅人主張自己權利的體現(xiàn),這是對政府財政支出監(jiān)督的一種聲音,十分可貴。
再者,有不同聲音,是對社會包容尺度的考驗。一個社會應該有包容不同的聲音的肚量。對于李娜獲獎后的不同聲音,無須指責,也應予以包容。有關部門最好能從中打撈出“沉沒的聲音”,以求改進自己的工作和服務。
另外說一句,那種逼李娜捐出獎金的要求,是不值得提倡的。一個人的慈善心,還是不要被輿論所綁架。
給李娜重獎,真沒必要“錦上添花”
我們贊美成功者,但我們也反對“贏者通吃”。李娜并不缺錢,光是法網冠軍獎金就相當于700萬元人民幣(稅后)。60萬元對于李娜可有可無,但對那些生計無著的退役運動員,對那些吃不上午飯的中小學生,60萬元無異于“雪中之炭”。作為地方政府,應該更多地關注弱勢人群,多一些“雪中送炭”,而不能熱衷于“錦上添花”。
不僅湖北省,很多地方都熱衷于重獎摘金奪銀的運動員,且呈相互攀比之勢。
世界上獲得網球大滿貫冠軍的運動員多的是,但我還從沒聽說他們獲得本國政府的巨額金錢獎勵。更何況,這里面還有一個重要區(qū)別:不少國家的職業(yè)運動員,都是自己或贊助商花錢培養(yǎng)出來的,無須政府花錢;而我們國家的運動員,絕大多數(shù)都是國家、納稅人花錢培養(yǎng)出來的——即使是李娜,雖然后來“單飛”成功,但此前“舉國體制”下的培養(yǎng)也不能抹殺,國家人民也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在某種意義上,沒有納稅人的俸養(yǎng),就沒有李娜等的成功。當他們獲得冠軍“為國爭光”之后,按說國外運動員應當獲得政府的金錢獎勵,但是沒有;我們國家的運動員不應再獲政府的金錢獎勵,但他們獲得了。
兩相對比,差距究竟在哪里?與其說差距在于觀念,不如說在于政府花錢的權力——各地重獎運動員、重獎高考狀元、重獎納稅大戶成風,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花錢不受約束,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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