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yōu)楸U衔覀兊纳心男嗬强梢灾鲝埡途S護的呢?在此進行重點講解。
(1)生命權的概念與特征
生命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剝奪、危害的權利。生命權是公民維護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權力,主要表現(xiàn)為生命安全維護權,當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時,有權依法自衛(wèi)和請求司法保護。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為均屬侵害生命權的行為。生命對于我們只有一次,具有最高價值,生命安全是公民從事一切活動的物質前提和基本條件,生命一旦喪失,任何權利對于受害人而言均無價值。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生命安全。
生命權的重要特征在于:
第一,生命權的客體是生命及其安全利益,這與身體權和健康權明顯不同。
第二,生命權只有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或者處于危險狀態(tài)時,才能夠行使,否則沒有主張權利的必要。而且,對于生命權的主體來說,該項權利的主要內容在于排除生命安全所受到的危險和威脅。例如,請求他人消除危險、排除妨害;對所受不法侵害進行正當防衛(wèi);對威脅生命安全的危險,有權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第三,生命權一旦受到實際侵害,任何法律救濟對于權利主體都是毫無意義的,法律救濟的惟一功能在于使權利主體的近親屬得到財產上的補償和精神上的撫慰。
(2)生命權的內容
、倬S護生命延續(xù)的權利。
、诰S護生命安全的權利。權利主體可以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等,保護自己,排除危害。當環(huán)境對生命構成危險,但該危險尚未發(fā)生時,生命權人有權要求改變環(huán)境,消除危險。
③自主支配生命利益的權利。
、苷埱笏痉ūWo生命權的權利。生命權的重要內容,是司法保護權。該種權利包括兩項具體內容,一是請求司法機關依法消除威脅生命安全的危險,二是請求司法機關依法救濟生命侵害。
侵犯生命權的法律責任主要表現(xiàn)為刑法上的殺人罪及民法上的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以上是針對生命權做出的法理解釋,希望考生們能夠記憶并且理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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