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理薄熙來案引來中外輿論的極大興趣和關(guān)注,圍繞這個案件,各種聲音都欲展現(xiàn)其在輿論場上的影響力。在這種時候?qū)κ聦嵉淖鹬仫@得尤為重要,它是各種聲音來來去去時,我們始終能把事情看清看透的保障。
一直有人擔心薄熙來案會遭到“秘密審判”,但縱觀庭審過程,這一疑慮已被事實所打消。據(jù)了解,薄熙來案的庭審其親屬到場旁聽,包括媒體記者在內(nèi)的近百名各界人士也獲準旁聽。媒體對庭審進行了客觀和充分的報道,濟南中院的官方微博第一時間向外界通報了庭審過程,法院新聞發(fā)言人也成為中外記者了解案情進展的信源。這一過程,從西方國家的角度看也是無可挑剔的。
即使這樣,還是有人主張薄熙來案的審理應當由電視臺現(xiàn)場直播,認為只有這樣才算“公開審理”。這種要求是對司法公開的誤解,即使從世界通行的標準看,電視直播也不在這一范圍內(nèi)。美國媒體報道著名案件庭審,往往只能畫插圖,這就是因為媒體拿不到庭審照片,更不要說庭審錄像。公開審理也有邊界,那便是不能讓案件審理受到過多的輿論干擾。
必須指出,目前網(wǎng)上有些說法散發(fā)了或多或少的“政治氣息”,如認為薄熙來將被“輕罪重判”,或者相反,認為他將被“重罪輕判”。前一種說法無視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quán)犯罪的事實,至今仍宣揚他被“冤枉”了。后一種說法則立足于沒有事實依據(jù)的猜想,編造嫌疑人比起訴書所列證據(jù)多得多的罪行,試圖以此證明中國今天仍是“刑不上大夫”的社會。兩者觀點看似南轅北轍,卻都無視事實與法律,對薄案做出夾帶個人私貨的“輿論審判”。但審判的公正只能同案情事實相對應,而不能向任何人的主觀愿望屈從。
還有一些人通過境外輿論平臺編排此案的各種“縱深故事”,營造可能激發(fā)無數(shù)想象的神秘氣氛。這些演繹旨在形成對中國體制的殺傷力,他們編的每一個故事都猶如一顆“政治子彈”。
然而所有這一切都是圍繞薄熙來案產(chǎn)生的泡沫。互聯(lián)網(wǎng)大大降低了這些泡沫產(chǎn)生的成本,但它改變不了泡沫的性質(zhì)和它們終將一一破滅的規(guī)律。薄熙來案最終是事實與法律之間的關(guān)系,他犯多嚴重的罪,就要承受與之相應的法律制裁。這是薄熙來案向中國社會發(fā)出的真正信號,也是我們把薄熙來案對照中國法治建設能夠得出的理性結(jié)論。
薄熙來案發(fā)生在中國法治建設與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展高密度互動的全新時期,依法辦案的制度保障和輿論監(jiān)督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事實證明,無論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在重大案件中羅織罪名和有組織地隱匿事實,實際上已成為不可能。
社會輿論如今空前活躍,薄熙來案無法成為超脫的例外,但它的公正審理最終將澄清輿論,增加公眾對依法治國正在落實和推進的信心。說到底依法治國不是一個口號,也不能靠一堆牢騷,它是中國一個個案件得到公正審理的積累,尤其是一個個大案審理排除各種干擾對法律精神的堅守過程。
我們期待薄熙來案的最終審判結(jié)果,也期待通過對此案從頭到尾的回顧,通過對近期幾名貪腐高官受到法律嚴肅追究的事實,公眾能增加一份認識國家法治進程的成熟。中國的法治完善是積跬步而成的過程,薄熙來案審理的公開公正,將為中國克服腐敗難題留下足以借力的深深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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