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依法治國越來越重視,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fā)展,加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法治中國的建設刻不容緩。但是因為中國人口大國的國情和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現狀,法治中國的建設仍然任重而道遠。這一點在近來的各種考試中也有較為明顯的體現,具體來說就是在各類考試中法律知識的占分比例越來越高,考察頻率也逐漸增加。所以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和了解十分必要,不僅是為了應對考試,更重要的是提升我們的法律意識,讓我們學會知法懂法用法。
既然要學習法律知識,那么按照我們正常人的認知規(guī)律第一步我們首先得知道法的概念即法是什么?法理學中對法的概念定義如下:法是由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的行為規(guī)范的總和。讀完這個概念很多沒學過法律的人會感覺這個概念晦澀難懂,不過沒關系,我們可以用關鍵詞拆分法來分析理解法的概念。
首先去掉法的概念里那些修飾限定的詞語即什么什么的,只保留主語、謂語和賓語,這個時候就剩下法是行為規(guī)范的總和這句話。所以簡單來說法是什么?法是一種行為規(guī)范,那么再通俗一點來說法就是一種規(guī)矩,一種國家給我們立的規(guī)矩。這是我們對法的初印象,那么這里面有沒有考點呢?當然有的,考試時可能給你一個選項說日常生活中只有法這一種規(guī)矩。顯而易見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只是規(guī)矩的一種,生活中還有各種各樣的規(guī)矩,比如說:道德、校規(guī)校紀、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等。
然后我們再回過頭看那些剛才省略的修飾限定詞語,第一個詞是法是由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怎么去理解法是由物質決定的?其實我們生活中可能都聽過一句話即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我們這里的法就屬于上層建筑中制度的一種。這句話就是要告訴我們法的制定和產生要跟當時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匹配相適應,不能一味地超前和滯后。第二個詞是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因為我們中國是以工農階級的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所以作為統(tǒng)治階級的人民制定的法律必然要反映他們的意志和訴求。第三個詞是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這里面給我們揭示了法的兩種產生方式即只能規(guī)定和認可。制定是一個從無到有的創(chuàng)造的過程,而認可是說本來有些東西不是法律,但立法者在立法的時候予以借鑒和吸收,把它上升為法律。第四個詞是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這個比較好理解。我們就拿法跟道德做一個對比,比如說一個人坐公交車不給老人讓座,這時候道德會通過輿論來譴責,但是假如說一個人違法犯罪了就會有相應的國家機關來制裁和懲罰。這就是法的國家強制力的體現。
學完了法的概念,首先我們要對法有一個初印象,知道法是國家給我們立的一種規(guī)矩。其次我們可以從法的概念里面發(fā)現法律知識的考察有一個特點,就是可以考的點特別多,而且考的特別細。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今后的學習中既要擴寬自己的知識面,同時又要把知識點學精吃透,做到爛熟于心和活學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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