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事業(yè)單位綜合寫作部分考試分值在45—64之間,包含的題型一般有案例分析、公文改錯、綜合分析和材料作文四種。在這四種提醒里出現了兩次“分析”。一是案例分析,一是綜合分析,而且這兩種題型還會在一套試卷中考到,那么他們之間有什么差別呢?
首先,案例分析是通過一則案例來對其進行整體的分析、概括或提出對策,一般要求分析的材料來源于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社會熱點、公共行政中的一部分,考查學生的材料理解能力、概括歸納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與申論考試當中的客觀題部分所考察的能力類似。
如2012年河北省考題:為慶祝某市建市30周年,該市政府要求市政府辦公室做好有關工作。為此,市政府辦公室以自己的名義發(fā)布了有關市容衛(wèi)生、文明禮貌和清理整頓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業(yè)各單位和全體市民切實遵守執(zhí)行。
問題:該通告行為合法嗎?為什么?
解析:該通告行為是不合法的。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并能獨立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組織。國家行政機關是最主要的行政主體,此外依照法定授權而獲得行政權的組織,也可以成為行政主體。該市政府辦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內部機構或辦事機構,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沒有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實施行政行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因此,以自己的名義發(fā)布要求全市各行業(yè)各單位和全體市民遵守執(zhí)行通告的行為是主體不合法的行政行為。其合法主體應當是該市人民政府。當然市政府可以委托其辦公室實施該行為,但該市政府辦公室在實施該行為時應以市政府的名義而不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
而綜合分析類的題目一般是給出一則材料,整個材料圍繞一個中心話題展開。可能涉及政治、歷史、時事、制度等方面。而問題一般就材料中提到的某個問題進行分析。也就是要在大的主題背景下來分析其中的一個小問題,而答案可能涉及的內容較廣且與材料結合緊密。除此以外,考生還需要有較好的政治理論基礎,答題過程中才能做到有高度、有深度、有廣度。而這類題目考查的同樣是對材料的理解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同時還考查到了文字表達能力和駕馭材料的能力,在理解的基礎上用什么樣的方式表達的更完整、更全面、更合理是考生需要不斷練習的一個能力。所以,案例分析與綜合分析是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兩種題型,也都是需要考生不斷積累理論基礎,不斷練習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