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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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匯總:2012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基礎(chǔ)講義匯總
第八節(jié) 進口貨物征稅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我們在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時直接用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jù)或計稅價格就可以了,但在進口產(chǎn)品計算增值稅時我們不能直接得到類似銷售額這么一個計稅依據(jù),而需要通過計算而得,即要計算組成計稅價格。
【手寫板提示】進口增值稅的計算(適用于所有納稅人):
不征消費稅貨物,應納稅額=(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消費稅)×17%(或13%)
征收消費稅的貨物,應納稅額=(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消費稅)×17%
注意: 在兩種情況下的組成計稅價格均不包括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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