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新版教材內容框架 |
第 2 頁:歷年真題 |
點擊查看:2014注冊會計師《審計》新版教材內容框架(附真題)
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新版教材主要內容框架(附真題)-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一、與集團財務報表審計有關的概念 |
1.集團 |
2.組成部分 | |
3.重要組成部分 | |
4.集團財務報表 | |
5.集團審計和集團審計意見 | |
6.集團項目合伙人和集團項目組 | |
7.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 | |
8.集團管理層和組成部分管理層 | |
9.集團層面控制 | |
10.合并過程 | |
二、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和注冊會計師的目標 |
1.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 |
2.注冊會計師的目標 | |
三、集團審計業(yè)務的承接與保持 |
1.在承接與保持階段獲取了解 |
2.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 |
3.業(yè)務約定條款 | |
四、了解集團及其環(huán)境、集團組成部分及其環(huán)境 |
1.集團管理層下達指令 |
2.舞弊 | |
3.集團項目組成員和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集團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包括舞弊風險)的討論 | |
4.了解集團及其環(huán)境、集團組成部分及其環(huán)境的程序 | |
五、了解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 |
1.與集團審計相關的職業(yè)道德要求 |
2.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勝任能力 | |
六、重要性 |
1.集團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 |
2.適用于特定類別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一個或多個重要性水平 | |
3.組成部分重要性 | |
4.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 | |
七、針對評估的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 |
1.對重要組成部分需執(zhí)行的工作 |
2.對不重要的組成部分所需執(zhí)行的工作 | |
3.已執(zhí)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適當審計證據(jù)時的處理 | |
4.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 | |
八、合并過程 | |
九、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
1.集團項目組向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通報 |
2.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向集團項目組溝通的事項 | |
3.評價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 |
十、評價審計證據(jù)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 |
十一、與集團管理層和集團治理層的溝通 |
1.與集團管理層的溝通 |
2.與集團治理層的溝通 |
搜索微信公眾賬號“考試吧注冊會計師”
注冊會計師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