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交易性金融 |
存貨 |
固定資產 |
融資租賃 |
無形資產 |
持有至到期投資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長期股權投資 |
投資性 |
定義 |
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股票、基金、權證投資等! |
包括原材料(含外購半成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周轉材料、委托代銷商品等 |
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管理持有,使用一年以上的 |
屆滿時歸租方所有,會選擇低價購買,租期≥壽命75%,最低付款額≥公允90%,基本只承租方能用 |
專列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非衍生,非股票,一般是債券 |
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但不屬于其他類別。例如非控制但公允(有報價)的股權投資 |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非控制且不公允的權益性投資 |
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
科目 |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 |
原材料、包裝物、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途物資、材料成本差異、存貸跌價準備 |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工程物資、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長期應付款、未確認融資費用 |
無形資產、研發(fā)支出—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
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或用可-公允價值變動) |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
投資性房地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
取得 |
公允價值→成本 |
購進:價款、合理損耗、整理等達到前的,非正常/倉儲→當期損益 |
價款、運費、裝卸費、安裝費、專業(yè)服務費等使用前的,注意09年增值稅可抵扣 |
借:固定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的小者+初始直接費用)、借:未確認融資費用(差額)、貸:長期應付款(最低租賃付款額)、借: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
價款、稅費等達到預定用途前的 |
債券投資:借:持—成本(面值)、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借或貸:持—利息調整(差額,含交易費用),貸:銀行存款 |
股票投資:借:可—成本(公允價值+交易費用)、應收股利(已宣告),貸:銀行存款 |
同一控制下合并:借:長期股權投資(凈資產賬面價值份額)、貸:資產(賬面)、貸或借:資產公積—股本溢價(差額,不足調整留存收益) |
外購:價款、稅費和直接歸屬的其他支出 |
交易費用→投資收益 |
生產: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加工費、直接出售的消費稅 |
自建:達到使用前的必要支出,主意借款費用的處理;注意+棄置費用的現(xiàn)值 |
研究階段全部費用化→管理費用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借:長期股權投資(資產公允價值,不含證券手續(xù)費傭金)、貸:資產(賬面)、貸或借:營業(yè)外收入或支出等(差額) |
自建: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 | ||||
已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應收股利 |
非貨幣性交易:補價/最大公允價值<25%;換出公允+稅費±補價-進項 |
物資虧損、試運行收支計入在建工程,完工的、全部、非正常報廢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
最低付款額=支付或可能的款項+承租人或有關第三方提供的擔保余值 |
開發(fā)階段符合資本化后到預定用途前→成本,無法區(qū)分的也費用化 |
計算實際利率的插入法:面值+溢價(折價)=本金折現(xiàn)+利息折現(xiàn);先排序,再按公式求r:(大現(xiàn)值-中現(xiàn)值)/(大現(xiàn)值-小現(xiàn)值)=(小利率-r)/(小利率-大利率) |
債券投資:借:可—成本(面值)、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借或貸:可—利息調整(差額,含交易費用),貸:銀行存款 |
成本法(控制或非控制且不公允)下:借:長期股權投資、貸:銀行存款 |
其他:按相關會計準則確定 | |
已到付息期利息→應收利息 |
非貨幣性交易:不具有商業(yè)實質或不公允的;換出賬面+稅費±補價-進項 |
非貨幣性交易同存貨,只是用固定資產清理及營業(yè)外收入科目;盤盈的以重置成本 |
折現(xiàn)率:依次取出租人內含利率、合同規(guī)定利率、同期銀行借款利率 |
非貨幣性交易同存貨,只是對應用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科目 |
權益法(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下:借:長—成本(價款和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兩者較大者)、貸:銀行存款,借:營業(yè)外收入(貸差) |
存貨或自用轉為時,借:投—成本(當日公允價值)、貸:開發(fā)產品等,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差)、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差) | |||
持有 |
㈠宣告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㈡計算利息,借:應收利息,貸:投資收益; |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毛利率法(銷售成本=凈額×[1-率])、零售價法(存貨成本=售價×成本率)、計劃成本法(差異率=差異額/計劃成本) |
年限平均法(直線)年折舊=(原價-預計凈殘值)/年限;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折舊=期初凈值*2/年限,最后兩年直線法;年數(shù)總和法=(原價-預計凈殘值)*尚可用年限/年限數(shù)字和 |
折舊方法:入賬價值-承租人或有關第三方提供的擔保余值;折舊期間:確定屆滿所有的按壽命,不能的按租賃期和壽命兩者較短的 |
使用壽命有限(估計壽命或構成壽命的產量等數(shù)量):按利益實現(xiàn)方式或直線攤銷;只有在第三方承諾或有活躍市場時才扣除殘值;可能計入管理費用外的科目 |
借:持—應計利息(分期付息計入應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上期-調整>×實際利率)、貸或借:持—利息調整(差額) |
㈠宣告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㈡計算利息,借:可—應計利息(分期付息計入應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上期-調整]×實際利率)、貸或借:可—利息調整(差額) |
成本法下:㈠當年,投資收益=當年凈利×比例×持有月/12,沖減長投=分利×比例-投資收益,㈡以后,沖減長投=(投資后累積分利-投資后至上年累積凈利)×比例-已沖減長投,投資收益=當年分利×比例-沖減長投 |
成本模式:同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但折舊或攤銷→其他業(yè)務成本,租金→其他業(yè)務收入 |
公允價值大于賬面余額的差額→借:交—公允價值變動,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反之亦然,含匯兌差額 |
不屬于包裝物核算的有;包裝材料,用于儲存保管而不出售的(視情況列入固資、周轉材料等),計劃上單列為商品的自制包裝物 |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研發(fā)支出、管理費用(閑置、行政、廠部設備)、其他業(yè)務成本(經營出租),貸:累計折舊 |
承租人的或有租金(金額不固定、以時間以外的銷售量、使用量計算的)、履約成本(期內付的咨詢服務培訓維修保險費)計入當期損益 |
使用壽命不確定(是指1.合同或法定期限,2.有證明成本不大的續(xù)約期計入,3.綜合判斷,3種都不能確定壽命的):通過計提減值 |
計算年末價值(也就是攤余成本,注意初始含交易費用):一年一年的算,公式為:當年價值=上年價值×(1+實際利率)-面值×票面利率 |
公允價值大于賬面余額的差額→借:可—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反之亦然 |
權益法下,㈠借:長—損益調整、貸:投資收益(享有凈利份額),反之亦然,㈡借:應收股利(宣告),貸:長—損益調整,㈢借:長—其他權益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享有權益份額),反之亦然, |
公允模式:不折舊或不攤銷,公允價值大于賬面余額的差額→借:投—公允價值變動,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反之亦然 | |
期末減值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不計提減值 |
成本大于可變現(xiàn)凈值(先合同價后售價)的差額→借:資產減值損失,貸:存貸跌價準備,反之不做,可沖回 |
賬面價值大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借:資產減值損失,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反之不做,不可沖回 |
1.借:財務費用,貸:未確認融資費用=期初(長期應付款-未確認融資費用)*實利率;2.借:長期應付款(租金),貸:銀存 |
賬面價值大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借:資產減值損失,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反之不做,不可沖回 |
賬面價值大于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的差額→借:資產減值損失,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反之不做,可沖回 |
按金融準則確定,借:資產減值損失,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前已計入)、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差額),反之不做,可沖回 |
按資產減值準則或金融準則確定,借:資產減值損失,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反之不做,不可沖回 |
成本模式:賬面價值大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借:資產減值損失,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反之不做,不可沖回 |
處置 |
借:銀行存款、貸:交—成本、借或貸:交—公允價值變動,貸或借:投資收益(差額) |
㈠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業(yè)務收入、貸:應交稅費,㈡借:其他業(yè)務成本,貸:原材料 |
㈠借:固定資產清理、借:累計折舊、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貸:固定資產㈡借或貸:固定資產清理、貸或借:出售收入、殘料、稅金等 |
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中的手續(xù)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 |
借:銀行存款、借:累計攤銷、貸:無形資產、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yè)稅,貸或借:營業(yè)外支出(差額) |
借:銀行存款、借或貸:持—利息調整、貸:持—成本、貸:持—應計利息,貸或借:投資收益(差額) |
借:銀行存款、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或借:投資收益(差額) |
借:銀行存款、借或貸:長—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貸:長—成本、貸或借:投資收益(差額),注意部分出售時按比例 |
公允模式下㈠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業(yè)務收入,㈡借:其他業(yè)務成本,貸:投—成本、貸或借:投—公允價值變動 |
同時,轉出原計入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或借:投資收益 |
同時,按已計提的存貸跌價準備,借:存貸跌價準備,貸:其他業(yè)務成本 |
同時,借或貸:固定資產清理,貸或借:營業(yè)外支出、管理費用(籌建期);注意除盤虧(待處理財產損溢)和改擴建(在建工程)外都要走定資產清理科目 |
租賃內含利率是使下列公式成立的折現(xiàn)率: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xiàn)值+未擔保余值的現(xiàn)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 |
同時,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貸:營業(yè)外支出 |
同時,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投資收益 |
同時,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借或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按原累計計入的)、貸或借:投資收益(差額) |
權益法下同時,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按比例原計入的)、貸或借:投資收益 |
公允模式下同時,轉出原計入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換日計入的)、貸或借:其他業(yè)務收入 | |
轉換 |
四類金融資產一經確認,不得隨意變更 |
注意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時,增值稅做進項稅額轉出;在剩余物資轉為原材料時,如果有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要注意恢復 |
更新改造且符合確認條件時,按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停止計提折舊,完成后重新折舊;大修理照提;持有待售的按賬面價值與公允-處置費孰低計量并補提減值,后不折舊不減值。 |
非正常延期支付的:以購買價款的現(xiàn)值為基礎,差額資本化或計入損益,也就是視同融資租賃的處理辦法 |
非正常延期支付的同融資租賃;開發(fā)支出確認無形資產的條件:技術上可行、完成意圖、產生利益方式、技術等資源支持、支出可靠計量 |
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借或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 |
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公允價值轉,㈡減值轉回: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或可—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票投資時)、貸:資產減值損失(債券投資時) |
㈠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應區(qū)分前后持股比例分別按權益法調整,但原持股應調整:貸:利潤分配(享有凈利份額)、盈余公積(10%)、資本公積(差額)㈡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按賬面價值轉 |
㈠成本模式轉公允模式→政策變更,反之不可,㈡公允模式轉為自用時,借:固定資產(公允)、貸:投—成本、貸或借:投—公允價值變動、貸或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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