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guī)定,現將福建省廈門考區(qū)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yè)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yè)階段考試一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見附件),并向當地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地考辦審核無誤后,逐級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兩個步驟,逾期不予辦理。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的同時,同步進行網上確認。
(一)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間,登錄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http://cpaks.fjicpa.org.cn)實施網上預報名,選擇廈門考區(qū),并真實地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近期(上年或本年)正面免冠照片。報名成功后,獲取網報編號并打印網絡報名表。如有考生確實符合報考條件,但未能通過計算機審核致使網上預報名不能成功的,可電話咨詢:0592-5156229;5093231。
(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
廈門考區(qū)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25日-29日到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人才市場大院內C座三樓)辦理報名資格現場審核手續(xù)。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時,報考人員需提交網絡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審核通過后須自行上網繳費,繳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
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階段,可直接通過報名系統(tǒng)在網上支付報名費,支付成功后即為報名成功,無須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yè)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yè)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fā)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六、考試時間
2010年9月11日 08:30—11:00 審計
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17:30—19:30 經濟法
2010年9月12日 08:30—11:30 會計
13:30—15:30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
17:30—19:30稅法
七、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8月16日起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考試報名費
考試報名費為每科55元。領取發(fā)票時間:2010年7月1日至9月10日(節(jié)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九、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guī)匯編》。
(二)如果報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yè)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發(fā)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10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專欄中陸續(xù)刊出問題解答。
十、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地方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fā)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當地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yè)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xù)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yè)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忌騾⒓訉I(yè)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十一、報考人員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7號)等相關文件(可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http://cz.fjicpa.org.cn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考人員下載準考證時,同時下載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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