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真題及答案解析專題 ※ 題庫估分 ※ 關注微信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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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題干】下列不屬于房地產法調整范圍的是( )。
【選項】
A.城鎮(zhèn)房地產關系
B.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關系
C.鄉(xiāng)村房地產關系
D.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答案】C【解析】房地產法的調整范圍,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理解:(1)從地域上說,房地產法主要調整城鎮(zhèn)房地產關系;(2)從調整的行為看,房地產法調整的行為主要包括取得房地產開發(fā)用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房地產開發(fā)行為、房地產交易行為,以及國家實施房地產管理的行為;(3)從房地產關系的主體地位看,房地產法既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房地產關系,也調整非平等主體間的房地產關系。【考點】房地產法概述——房地產法律體系
2.【題干】下列關于“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說法,錯誤的是( )。
【選項】
A.受讓人為同一農民集體成員
B.經(jīng)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同意
C.出讓人擁有兩處宅基地
D.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情況【答案】C【解析】宅基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給符合條件的同一農民集體成員。具體地說,宅基地使用權有效轉讓,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同意;(2)受讓人為同一農民集體成員;(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情況!究键c】房地產上的物權及其登記——房地產上的主要物權
3.【題干】土地征收的實質是國家強行( )。
【選項】
A.有償取得集體土地所有權
B.無償取得集體土地所有權
C.有償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
D.無償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答案】A【解析】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足額補償為條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強制地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轉為國家所有的土地的行為。征收的實質,是國家強行收買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意味著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即國家強行有償取得集體土地所有權!究键c】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土地征收、土地儲備和土地一級開發(fā)
4.【題干】不動產的權屬( )。
【選項】
A.以權屬證書為準
B.以登記簿為準
C.以當事人的約定為準
D.以登記簿為準,但有證據(jù)證明登記簿確有錯誤的除外【答案】D【解析】依《物權法》第17條,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jù)證明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考點】房地產上的物權及其登記——不動產登記
5.【題干】下列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中非公開競價方式的是( )。
【選項】
A.招標出讓
B.拍賣出讓
C.協(xié)議出讓
D.掛牌出讓【答案】C【解析】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標、雙方協(xié)議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四種方式。除協(xié)議出讓外,其他三種方式都屬于公開競價的方式!究键c】房地產開發(fā)用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劃撥和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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