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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對為申請免考提供假證明的處分規(guī)定 | 【字體:小 大】 |
上海對為申請免考提供假證明的處分規(guī)定 | |
考試吧:http://11ub.com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04-8-4 | |
上海市規(guī)定:凡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經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格成績,并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鄉(xiāng)、鎮(zhèn))。對有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將根據性質和情節(jié)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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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蕭雨 責任編輯:蕭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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