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qū)2024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申請辦理公告
各位考生:
為保障自學考試畢業(yè)生合法權益,根據(jù)《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guī)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就我區(qū)2024年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根據(jù)教育部相關要求,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工作分別于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考生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信息修改申請,因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申請的考生,當次不予補辦,可于下一批信息修改期間申請辦理。2024年信息修改申請受理時間(僅工作日)安排如下:
上半年:5月1日—31日
下半年:11月1日—30日
二、受理范圍
有以下情況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本人畢業(yè)證書辦理地州市考試機構申請修改。
1.因變更姓名造成當前姓名與證書注冊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2.因一代身份證升級二代身份證造成身份證號第18位尾號與證書注冊身份證尾號不一致的考生;
3.因士兵證或軍官證號變更為二代身份證造成身份證號與證書注冊身份證號不一致的退役軍人考生;
4.因更換二代身份證出現(xiàn)姓名同音不同字造成姓名與證書注冊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5.因早期計算機無法錄入生僻字造成姓名與證書注冊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6.因公安戶籍機關人口信息重復錄入導致身份證信息錯誤造成身份證號與證書注冊身份證號不一致的考生;
7.因證書辦理考試機構信息采集錄入錯誤造成姓名、身份證號、考生照片或其他信息與證書注冊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8.因其他原因造成畢業(yè)證書未按期進行電子注冊信息的考生。
三、所需證件材料
考生在申請辦理信息修改時須出示、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申請(附件1);
2.身份證原件;
3.畢業(yè)證書原件(畢業(yè)證書遺失的考生須由畢業(yè)證書辦理地州市考試機構開具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
4.戶口頁原件(變更姓名的考生提供);
5.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原件(變更身份證號碼的考生提供);一代身份證升級二代身份證造成身份證號第18位尾號不一致的考生無需提供;
6.原服役部隊出具的軍人身份證明原件(士兵證和軍官證號變更為二代身份證號的考生提供);
7.“畢業(yè)生信息錄入錯誤情況說明”原件(由辦理畢業(yè)證書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向信息采集錄入錯誤的考生出具);
8.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照片信息錯誤及未按期進行電子注冊的考生提供)。
以上材料中,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口頁還需同時提交復印件各1份?忌^像電子圖像文件須嚴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guī)范及信息標準》(附件2)采集。
四、相關要求
1.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提交至本人畢業(yè)證書辦理地州市考試機構,待地州市考試機構受理審核通過后,統(tǒng)一報送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終審。自治區(qū)考試院不接收考生個人提交的任何信息修改材料。
2.考生提交的所有證件材料復印件均需按照原比例復印(掃描),務必確保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3.考生自提交申請至信息修改完成前請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因無法聯(lián)系造成信息修改失敗,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4.考生提交申請90個工作日后,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查詢修改結果。
5.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所有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有偽造、涂改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及違法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6.其他問題可向屬地教育考試機構咨詢,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3。
附件: 1.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申請(模板)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guī)范及信息標準
3.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聯(lián)系方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新疆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修改申請(模板)
XX(地州市)考試中心:
本人xx,身份證號:xx,于xx年xx月取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xx專業(yè)xx(專科或本科)畢業(yè)證書,證書編號:xx,主考學校:xx。因xx(寫明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錯誤原因),導致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xx(寫明錯誤信息項)與現(xiàn)在身份證上xx(寫明錯誤信息項)不一致,現(xiàn)申請修改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申請修改信息項 (如姓名、身份證號等) |
修改前信息 |
修改后信息 |
本人鄭重承諾:以上均為本人真實信息,修改原因屬實,材料真實有效,若有不實之處,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人聯(lián)系電話:xxxxxx
申請人簽名:(手寫,按手印)
申請日期(手寫):xx年xx月xx日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guī)范及信息標準
畢業(yè)生圖像是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的關鍵組成部分,做好圖像采集工作,對于保證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信息安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至關重要。申請自學考試畢業(yè)的考生須嚴格按照圖像采集規(guī)范及信息標準采集本人圖像并在畢業(yè)申請過程中按要求將圖像上傳系統(tǒng)。
一、基本要求
1.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須使用畢業(yè)生本人近期(申請畢業(yè)前半年以內)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
2.圖像應真實表達畢業(yè)生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fā)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3.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4.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應采用白色(參考值RGB<255,255,255>)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
2.人物姿態(tài)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y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huán)、項鏈等飾品。頭發(fā)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qū)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三、照明光線
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角度為左右各45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1.5米-2米。
四、電子圖像文件
1.電子圖像文件規(guī)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shù)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fā)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3
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序號 |
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 |
聯(lián)系電話 |
1 |
烏魯木齊 |
0991-8810121 |
2 |
石河子 |
0993-2068185 |
3 |
克拉瑪依 |
0990-6222947 |
4 |
奎屯 |
0992-3258533 |
5 |
昌吉州 |
0994-2343769 |
6 |
博州 |
0909-2319273 |
7 |
塔城 |
0901-6222139 |
8 |
阿勒泰 |
0906-2122798 |
9 |
吐魯番 |
0995-8520238 |
10 |
哈密 |
0902-2255504 |
11 |
巴州 |
0996-2683851 |
12 |
阿克蘇 |
0997-2122570、2530851 |
13 |
克州 |
0908-7625000 |
14 |
喀什 |
0998-2313370 |
15 |
和田 |
0903-7862032 |
16 |
伊犁州 |
0999-8290040 |
原文鏈接:https://www.xjzk.gov.cn/c/2024-01-24/4923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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