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算機化考試將于12月18日至19日舉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荚嚻椒(wěn)實施,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疫情防控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考生參加考試需提供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綠碼和通信行程卡綠碼。
2.考生須提前準備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等防護物資。
3.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時,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體防護,與周圍乘客盡可能保持安全距離。
4.考生進入考點、考室前須始終佩戴口罩(身份核驗時除外),考試時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進入考點后建議及時進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5.考生在入場、候考、考試和離場等環(huán)節(jié)要積極配合考點工作,因不服從考點安排而影響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考生須提前到達考點,按照考點指引檢測體溫,出示有關證件,有序入場。
7.考試當日體溫測量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測量連續(xù)兩次超過37.3℃,按當地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處理。
8.考試結束后按考試工作人員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忌袑嵲鰪娨咔榉揽匾庾R,認真做好自我防護,考試期間做到勤洗手、不串門、不聚餐、不聚會,不出入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避免社交感染。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組》要求:
(一)考生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考試:
1.近28天內有境外或港臺旅居史的;
2.近14天內有中、高風險所在的市(州、盟)旅居史者(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上海市青浦區(q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廣東省廣州市)及封閉封控區(qū)域旅居史者(請密切關注國內疫情變化和發(fā)生地區(qū),詳情可咨詢舉辦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疾控中心等專業(yè)機構);
3.有發(fā)熱、咳嗽等相關癥狀者;
4.湖南省居民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者;
5.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者;
6.近21天內被判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
(二)所有考生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考生考前14天進行自我健康監(jiān)測,若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與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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