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份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17日至18日進行,市招考辦提示廣大考生要仔細閱讀考試通知單上的信息,嚴格遵守考試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并就考生在考前和考試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發(fā)出溫馨提示:
1.考生要于考試前1天熟悉自己所在考點學校的地理位置以及乘車路線,避免找錯考點學校,耽誤考試。可通過“沈陽招生考試網(wǎng)” (WWW.SYZSKS.COM)免費查詢考試地點、科目(課程)及考試時間,并打印考試通知單。
2.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考試通知單。丟失準考證的考生要提前到報名所在的區(qū)、縣(市)招考辦辦理臨時準考證,丟失身份證的考生要到公安部門開具帶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
3.考生參加考試時,需要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學校,進入考場前要主動接受監(jiān)考人員使用手柄式金屬探測器進行安全檢查?忌稍17日至18日撥打96789免費考試服務熱線,咨詢與考試相關問題。
4.考生將使用答題卡作答試題,需攜帶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簽字筆、橡皮以及其他規(guī)定的考試工具。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設備、書籍等考試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荚嚂r,考生不得使用兩種顏色筆答題。
5.考生應誠信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違反考試規(guī)定,考試機構將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6.考生可通過市招考辦公布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22700621(24小時),或通過“沈陽招生考試網(wǎng)”的“招考工作監(jiān)督投訴”專欄,或親自到市招考辦,舉報或反映考試中各種作弊行為、干擾考試事件及其它與考試有關的問題。市招考辦將認真、及時核查考生舉報和反映的問題,對核查屬實的違規(guī)行為將嚴格依規(guī)處理。
7.為確?荚嚟h(huán)境公平公正,將繼續(xù)采用考場電子監(jiān)控錄像和網(wǎng)上巡考系統(tǒng),市及區(qū)、縣(市)同時監(jiān)控,對考試全過程進行實時監(jiān)控、同步錄像?荚嚱Y束后,市及區(qū)、縣(市)還將對考場錄像資料進行回放審查, 審查結果將作為處理違紀違規(guī)的依據(jù)。同時,將繼續(xù)應用全頻段無線信號屏蔽器以及手柄式金屬探測器等設備進行考試安全檢查和考風考紀輔助管理;將選派巡視員、監(jiān)察員和邀請招生考試監(jiān)督員對中考工作進行檢查和飛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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