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次自學考試將于1月12—13日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全體考生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
▲考生查詢座號前、后請閱覽本文。查詢座位號后,請仔細核對考號、姓名、報考課程、考試時間和地點。若有疑問,常規(guī)考生應立即向報名地考辦查詢。應用型考生向報考點查詢。
▲考試規(guī)定:啟用標準化考點實行視頻監(jiān)控考試過程,查處違紀舞弊。
1、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采用金屬探測儀對考生入場進行安檢,禁止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
4、實行考生領、交卷簽名后方能離開考場的制度。
▲考生攜帶物須按規(guī)定。所有不準攜帶的物品,考點和監(jiān)考教師不負責看管,遺失、損壞、被盜等責任由考生自負。
▲需領準考證的考生,請持本人身分證于1月11日前到自考辦領取(市直、三縣考生在市考辦領,兩區(qū)考生在報名考辦領)。未及時領證考生,由此耽誤考試責任自負(開考當日考前,在紅牌路12號東興區(qū)自考辦值班室領取,聯(lián)系電話2272830)。
▲準考證遺失或姓名中有生僻字的考生請及時向報名地考辦咨詢。臨時準考證辦理時間、地點:2013年1月11日上午,在東興區(qū)自考辦辦理,聯(lián)系電話:2276207,請考生本人持身份證辦理。
▲請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若有違反紀律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給予嚴肅處理。
▲考生答題,除作圖可用鉛筆外,只能用同一顏色的蘭(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否則試卷作廢。字跡要工整。答題時,必須將答案寫在試卷規(guī)定的地方,若不夠?qū)懣稍谠嚲碜詈蟮目枕撋洗痤},但須注明試題番號,不得在草稿紙上答題。凡印有方格的試卷,要一字一格地進行答題。
▲考生在考試期間除非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開考場。
▲開考15分鐘之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之后,考生才能交卷出場。離場時不得帶走試卷或草稿紙。
▲考生須在《考試簽到冊》和試卷上指定的位置簽名并按規(guī)定填寫相關內(nèi)容。
▲在考試前沒有及時查到座位號的考生,開考前后可打電話0832-2272830查詢或在考點向考辦工作人員查詢。
▲自學考試期間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32-2272830,舉報信箱scnjzk@163.com
預祝全體考生考試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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