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年10月自考報名時間安排
我省2011年10月(11.2次)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即將開始。為保證本次報名、報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抓好報名、報考的組織工作
在報名報考期間各級自考辦要加強自學考試的宣傳工作,積極組織生源,認真做好報名、報考工作。做到宣傳、設備、人員三落實。報名報考工作須以生為本,周到細致,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各級招考辦、各主考(辦)學校自考辦要做好委托部門(單位)、 助學單位、校外教學點工作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指導工作。每一位從事報名、報考工作的人員需熟練掌握有關規(guī)定和操作方法,杜絕因工作疏漏給報名、報考工作造成損失。
二、報名工作
報名報考前須及時更新考試計劃,接收?急怼
本次考試不得報名注冊新生的專業(yè)見附件1。
新生注冊時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
本次報名準考證考次編碼為112。
各學校組織的應用型專業(yè)不允許進行新生報名注冊工作。
三、報考工作
為確?忌茼樌麉⒓2011年10月的自學考試,各報考點必須為無省教育考試院署章準考證的考生更換新準考證。各級招考辦的報考工作要嚴格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下發(fā)的課程考試庫(電子課表)進行。
應用型專業(yè)的考生只能在面向學校開考的專業(yè)中選報相應的課程;社會考生只能在面向社會開考的專業(yè)中選報相應的課程。
接受跨市州報考的市縣招考辦,請認真核實跨市州報考考生身份,登記聯(lián)系電話。凡無照片信息、無省教育考試院署章準考證和聯(lián)系方式不能確定的考生,不接受其跨市州報考申請。
四、考點設置
1、社會考試考點設置
各市(州)招考辦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置考點。在開展報考工作時,告知考生考點設置情況,以便考生進行選擇。
考點原則上不得設置在自學考試助學、辦學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將考點設置在助學、辦學單位的,市州招考辦需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后方可設置?键c編場必須實行社會考生和應用型考生混合編場。
任何考點不得在上報的考點地址外設置分考點、分考場。因特殊原因需變更考點地址的,需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變更。
2、應用型專業(yè)考點選擇
各學校自考辦應根據(jù)考生分布情況,為考生選擇相應的考點。由于考點設置難度大,望各高校自考辦派專人負責與市州及相關縣(市、區(qū))招考辦的聯(lián)系工作,核實相關報名報考數(shù)據(jù)和有關信息;協(xié)助做好設點和組考等工作,確?荚嚻椒(wěn)實施。請各高校在上報考試數(shù)據(jù)的同時上報考務負責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系統(tǒng)中上報,格式見附件3)。
五、信息采集及數(shù)據(jù)上報工作
1.照片信息
(1) 新報名考生照片信息采集請嚴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第十條規(guī)定執(zhí)行;
(2)已注冊考生無照片者必須到原報名注冊點補采集;
(3) 已注冊考生照片尺寸不符合360*480標準者,采用業(yè)務系統(tǒng)自帶的照片處理工具予以處理,具體操作事宜請與考試院計劃信息處銜接;
(4)嚴禁手工直接更改文件擴展名(如*.bmp變?yōu)?.jpg),否則會導制處理過程中照片文件缺失。
2.考生基本信息
(1)請認真做好新生報名注冊基本信息的錄入及核對工作,相關信息錄入完畢后,必須經(jīng)本人核定并簽字認可,嚴禁他人代報;
(2)當次新生基本信息有誤,應盡快進行差誤更改,相關更改辦法請直接與考試院計劃信息處聯(lián)系;
(3)已注冊考生基本信息有誤,請按更改考籍的工作流程進行;
(4)各級自考辦上報的報名報考信息必須嚴格履行考生簽字認可手續(xù) 。
3.各級自考辦須嚴格按照2011年10月(11.2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 )開展工作。所上報的信息必須準確、及時。杜絕考生信息錯誤。凡市(州)或學校照片庫信息不全或錯誤者,省教育考試院將拒收上傳的該市州或學校的照片信息庫,因錯報遲報而造成考生無法參加考試的,由相關市(州)或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4、新考生準考證制作后發(fā)放時間為11.2次考務會、評卷會期間。報考數(shù)據(jù)上傳結束以后的準考證補辦申請由市州、學校自考辦匯總相關數(shù)據(jù)后,在10月14日上午12:00點鐘以前,提交考試院計劃信息處,由考試院統(tǒng)一交制證公司制作。制證公司慨不接受除此外任何補證要求。在此時間段內補辦的準考證將由制證公司直接收取制證工本費,考試院不提供免費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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