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所有課程的理論考試已全部及格者方可報名參加該專業(yè)的畢業(yè)論文(設計)答辯。對尚未合格課程(1—2門)已報名參加增考的考生,憑市考辦證明也可照顧給予報名。如增考后全部課程已合格,則正常參加答辯;如增考后仍未達到全部課程合格,則不安排本次答辯,應待全部課程合格后再安排答辯。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安排參加本次答辯(答辯費不退)。
二、報考辦法及要求
1、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直接向主考學校自考辦或指定的院(系)報名參加答辯(各地自學考試辦公室不辦理答辯的報名手續(xù))。
2、考生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答辯(或考核)。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參加答辯。
3、考生與主考學校間的來往信件及匯款等須按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以郵戳為準),并要清楚地寫明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詳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等。如有逾期或書寫差錯,概不辦理,后果自負。
4、已發(fā)表的論文不能再用。如在論文撰寫中弄虛作假,將按有關(guān)規(guī)定嚴肅辦理。
5、每位考生須交論文指導、答辯費200元(理工類220元);并與論文題目和論文提綱及“本科報考資格審批表”(普通高校最后一學年的在核學生可憑學校教務處的證明原件代替瘓審表)、“免考申請表”、“單科合格證”等三種材料的復印件同時寄出。所有信件與論文提綱首頁,務必寫上本人的“姓名、郵編、詳細通迅地址”,按主考學校指定的地址郵寄。
6、學校收到論文提綱后,根據(jù)學生選題確定指導教師,編排論文編號,發(fā)信告知指導教師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導師確定后,論文稿直接寄(送)導師,并注明學校編排的號碼(所有信件自留稿底)。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各主考學校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7、考生參加答辯的交通、食宿費用由本人所在的單位負責(或自理)。
三、考生注意事項
1、匯款時請在匯款單留言欄內(nèi)注明專業(yè)及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碼(必須填寫清晰,否則后果自負),以免延誤論文指導。
2、不按時寄交有關(guān)報名材料或論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論文指導和答辯,后果自負。論文指導答辯費概不退還。
3、準備報名參加論文答辯的考生要提前辦好“本科報考資格審批表”、“免考申請表”、“單科合格證”,并事先準備好此三種材料的復印件,不要缺失,以免影響正常報考。
考生向主考學校寄送有關(guān)材料時,要注意時間期限。如時間較寬松,可用掛號信郵寄(不得用平信,否則遺失后果自負);如時間較緊,應用“特快專遞”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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